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3-1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8-005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8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18 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13层1303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 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程鹏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详见 2018年3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该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程鹏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详见 2018年3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具体实施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程鹏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梁永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梁永杰先生简历见后附。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公司将另行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四维图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附:

  梁永杰先生的简历

  梁永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纳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上海安悦四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趣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世纪高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梁永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600股。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8-006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年3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位,实到监事 3 位。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 2018年3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 2018年3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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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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