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

2018-03-19 来源: 作者: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433 公司简称:冠豪高新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71,315,443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 【0.13】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527,100.76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首家大规模生产热敏纸的专业公司,拥有设备先进、工艺领先的大型无碳复写纸、不干胶标签材料的生产基地。公司以无碳纸、热敏纸、不干胶标签材料三大类产品为主,同时新推出的热升华转印纸得到市场广泛认可,业务量快速增长。

  公司无碳复写纸产品广泛应用于税务、邮政、银行、商业等各行各业。自1996年至今,被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选定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无碳复写纸唯一供应商。自2000年至今,被国家邮政速递局选定为EMS特快专递专用无碳复写纸主要供应商。

  公司热敏纸产品主要用于票据、标签、传真、收银、ATM、快递用纸等,其中公司自主研发的三防特种热敏纸主要用于中国体育彩票、中国福利彩票,也可用于民航登机卡及高铁车票等高端产品。

  公司不干胶标签材料主要应用于物流、医药、日化、食品、酒类等行业的可变信息标签、防伪标签及基础标签,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16年公司推出用于数码印花加工的热升华转印纸产品,凭借稳定的性能和优异的品质赢得了市场口碑,目前拥有优彩(PQ)、豪彩(HQ)、快彩(HS)以及超彩(SP)等系列产品。

  2、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成熟、完整的生产运营体系,分别在广东湛江、浙江平湖和珠海建立4个生产基地,拥有两条原纸生产线和12条涂布生产线,原纸产能达到18.5万吨,涂布产能可达25万吨。公司在华北、华东、华南等重要市场进行布局,设立了北京、天津、上海、广州4家销售公司,同时在全国其他大中型城市设立了8个销售办事处。为充分适应市场和满足客户需求,在上海、广州、天津和湛江建立了4个不干胶分切配送中心,销售和服务网络覆盖全国各地,产品远销到欧洲、美洲、东南亚等地区。

  3、行业情况

  无碳纸市场逐渐萎缩。由于电子发票的推广、发票联数的减少以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放开,导致无碳财税用纸需求持续下滑。同时物流快递面单产品更新换代较快,传统的无碳多联快递单已逐步被热敏面单,乃至无纸化电子订单取代,预计未来无碳面单可能仅维持较低的市场份额。考虑到无碳纸市场持续萎缩,大部分纸企已逐步缩减无碳纸的产能,并积极谋求转型。

  热敏纸市场稳定增长。近年热敏纸市场保持较高的增速,预计未来国内热敏纸市场规模可达40万吨。现阶段网络彩票未放开,彩票三防热敏纸用量同比略有增长,目前高端热敏纸市场增速较低,但是未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高铁、航空客运量的提升,医疗、食品标签专用热敏产品技术研发的突破,对高端热敏纸市场将会是重大利好。目前,中高端热敏纸市场正处于增长阶段,得益于电商、快递业的迅速发展,热敏标签快递面单的市场潜力较大,预计未来5年热敏标签用量还会提高。

  不干胶标签市场迅速发展。由于快递业的迅猛发展,物流标签业务增幅较大。随着生活及消费水平的提高,快消品的需求加大带动标签消费量的增长,特别是水标、饮料、酒类等薄膜标签增长明显。

  热升华转印纸市场空间较大。受环保政策趋严的影响,传统印染企业被迫转型,数码印花企业迎势而上。目前,因喷头及墨水的成本影响,数码印花成本相对较高,但随着技术的创新、设备改进以及相关耗材成本的下降,数码印花与传统印染的成本将逐步拉近,并且环保要求越来越高,将限制传统印染行业的发展,为热升华转印纸顺利进入印染市场创造了良好契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990.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39%;实现净利润4515.3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6.57%。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8-临01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18年银行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冠豪”)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豪”)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将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2018年3月19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湛江冠豪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冠豪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将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18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情况

  (一)湛江冠豪

  公司名称: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4号财政大楼11楼

  法定代表人:钟天崎

  注册资本:人民币14,106.73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热敏传真纸原纸、无碳复写纸原纸、CF纸、转印纸、CCK离型原纸、食品级防油纸;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许可发电类至2030年10月08日有效);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年度,湛江冠豪总资产为51,918万元,总负债为24,78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7,138万元,净利润为1,44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湛江冠豪 100%股权。

  (二)浙江冠豪

  公司名称: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平湖市新仓镇仓庆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张江泳

  注册资本:人民币21,8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纸塑基多层复合新型包装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特种纸、办公用品、非食用淀粉及淀粉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和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租赁机械设备、场地出租。

  2017年度,浙江冠豪总资产为36,138万元,总负债为14,64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1,493万元,净利润为-357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浙江冠豪100%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2、担保期间:12 个月。

  3、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湛江冠豪借款不超过5亿元,浙江冠豪借款不超过5亿元。公司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担保有利于上述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保障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3月19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7%。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8-临01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广东冠豪高新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冠豪高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实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冠豪实业的清算、注销登记手续等相关工作。

  一、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冠豪高新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3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飞宇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灵山路700号4栋

  经营范围:纸张批发;办公设备耗材批发;办公设备耗材零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

  财务情况:

  单位:元

  ■

  二、注销原因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营销策略调整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层级结构管理及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现拟注销全资子公司冠豪实业。

  三、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冠豪实业注销后相关业务将转回公司,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相应减少,但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注销下属全资子公司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冠豪实业的清算、注销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8-临00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公司更换财务软件,由原来的金蝶K3财务核算系统更换为用友NC财务核算系统。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 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自2018年1月1日起,公司启用新的财务软件。由原来的金蝶K3财务核算系统更换为用友NC财务核算系统,公司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由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存货发出计价方法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实施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且本公司2017年度不涉及相关业务,故不会对本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 行项目、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公司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备品备件等。

  公司原有的存货发出计价方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随着公司信息化管理的不断推进,尤其是新的ERP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存货的出入库记录已能实现实时计量,为能更准确地计量存货的价值和发出成本,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由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因公司以前年度存货的发出计价方法使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类别和批次较多,将以前年度存货按移动加权平均法重新计算成本无法实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无法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故本项会计政策的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未来适用法,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8-临007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强、洪军、任小平、刘雨露、钟天崎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把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上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体现了采购计划的规范性,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的关联方未对拟实施的交易进行干预,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规定;以上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年度生产计划需要与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借助关联企业的资源优势,采用集中采购,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了公司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冠豪”)和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豪”)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物投”)、湛江诚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物流”)、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鸡”)期间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和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企业中国纸业、诚通物流、珠海金鸡、珠海红塔、岳阳林纸、龙邦投资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纸业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9.10%股份;诚通物流的控股股东中国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珠海金鸡、珠海红塔、岳阳林纸、龙邦投资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项的规定,中国纸业、诚通物流、珠海金鸡、珠海红塔和岳阳林纸、龙邦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纸业、诚通物流、岳阳林纸、珠海金鸡、珠海红塔、龙邦投资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具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服务,该类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取得价格优惠,降低公司的采购、运输成本,提升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客观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8-临00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50号)核准,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6名认购对象发行股份81,035,44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6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00,956,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82,756,600元,其中现金净额为382,756,6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专项《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56号)。

  2017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8年3月9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00,956,600元,其中包括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债权认购金额3亿元,该部分发行时不直接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现金部分净额为382,756,600元,全部用于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按承诺累计使用644,992,091.80元,尚未投入募集资金37,764,508.20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669,213.50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38,727,491.07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706,230.63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目前募投项目进度,公司基于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冠豪高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且已于2018年3月9日归还。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冠豪高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冠豪高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董事会会议材料,公司独立董事对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

  3、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发展;

  4、经审慎判断,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8-临01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50号)核准,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6名认购对象发行股份81,035,44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6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00,956,600元,其中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债权认购金额300,000,000元,该部分发行时不直接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现金发行规模为400,956,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82,756,600元(其中:募集资金现金部分净额为382,756,600元)。截止2015年2月1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56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募集资金现金部分全部用于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按承诺累计使用644,992,091.80元,尚未投入募集资金37,764,508.20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669,213.50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38,727,491.07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706,230.6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的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公司于2015年3月4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东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霞山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订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两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经营主体,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新仓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新仓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含非公开发行费用3,2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实施债转股项目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项目实施后效益主要体现为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报告期内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土建工程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热熔胶生产线已投入运行使用,水胶生产线仍在调试中。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8-临01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在长沙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2人。监事长林绮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授权监事崔雪莲女士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刘岩女士主持。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对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三)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790,214.4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74,890,437.58元,减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7,238,820.94元,减上年度对股东的分配48,309,986.83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72,131,844.30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71,315,443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 0.13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527,100.76元。

  (四)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自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亿元,在取得授信额度的期限内,进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此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向具体商业银行申请对应授信额度。

  (六)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18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全资子公司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不超过5亿元,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2018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010)

  (七)监事会以2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和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企业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湛江诚通物流有限公司、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龙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监事刘岩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007)。

  (八)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按承诺累计使用644,992,091.80元,尚未投入募集资金37,764,508.20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669,213.50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38,727,491.07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706,230.63元。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履行监督职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临011)

  (下转B10版)

本版导读

2018-03-1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