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03-19 来源: 作者:

  【重要提示】

  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5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8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6年2月3日成立。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担保风险、本基金到期期间操作所特有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和未知价风险等等,并请关注不适用基金合同约定的保本条款的情形。本基金是一只保本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投资人投资于本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投资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属于高风险的债券投资品种,其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均高于一般债券品种,会影响组合的风险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人购买本保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约定。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2月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8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22211888

  联系人:郭玲燕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卓新章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曾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副行长、行长,兴业银行总行信贷审查部总经理,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基金业务筹建工作小组负责人,兴业银行总行基金金融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

  明东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先后在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资产经营中心、总裁事务部、资本运营部工作,历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经理。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汤夕生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建设银行浦东分行办公室负责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南市支行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利民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国家体改委试点司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国家体改委下属中华股份制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工作协调部主任、兼投资者教育办公室主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监事会主席等职。

  黄泽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等职。现任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导、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兼任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

  曹和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农研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农业部研究室副主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云南大学副校长,北京大学供应链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中国都市经济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等职。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系主任,兼任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西部促进会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绿色金融分会主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评论员,北京大学供应链研究中心顾问,互联网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广州市、西安市、哈尔滨市、厦门市和青岛市金融咨询决策专家委员,云南省政府经济顾问。

  2、监事会成员

  顾卫平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曾任上海农学院农业经济系金融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等职。现任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杜海英女士,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科长、发展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发展部主任,中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党校副校长,集团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骏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渣打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主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经理。

  赵正义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助理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核经理、财务部高级财务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富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卓新章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汤夕生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王薏女士,督察长,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信用审查部总经理,兴业银行小企业部总经理,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风险总监、金融市场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督察长。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历任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鹭江支行行长、集美支行行长,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公司业务部兼同业部、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兴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顺国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历任泰阳证券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商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漕河泾支行行长、静安支行行长、上海分行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兴投(平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庄孝强先生,总经理助理,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计划财会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审计部福州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上海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任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丁进先生,理学硕士。7年证券行业从业经验。2005年7月至2008年2月,在北京顺泽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2008年3月至2010年10月,在新华信国际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担任企业信用研究高级咨询顾问;2010年10月至2012年8月,在光大证券研究所担任信用及转债研究员;2012年8月至2015年2月就职于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2012年8月至2015年2月担任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9月至2015年2月担任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5月至2015年2月担任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6月至2015年2月担任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2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5月29日起任兴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6日起担任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9月21日起任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月3日起任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月3日至2017年5月9日任兴业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17日起任兴业增益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30日至2017年9月6日任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月15日起任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27日起任兴业启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月20日起任兴业增益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策略委员会成员

  汤夕生先生,总经理。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

  周鸣女士,固定收益投资一部总监。

  冯小波先生,固定收益投资二部总经理。

  徐莹女士,固定收益投资二部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腊博先生,固定收益投资一部投资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650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13只,QDII基金37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销售机构(除直销机构)

  1)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0818

  联系人:陈洪源

  电话:010-95566

  网址:www.boc.cn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 168 号

  邮政编码:200041

  联系人:曾鸣

  电话:021-95561

  网址:www.cib.com.cn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人:赵天杰

  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4)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裴学敏

  电话:021-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邮政编码:100004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400 910 1166

  网址:www.cicc.com.cn

  6)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邮政编码:200002

  联系人:唐苑

  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邮政编码:315100

  联系人:于波涛

  电话:0574-87050038

  网址:www.nbcb.com.cn

  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邮政编码:610015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网址: www.gj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邮编:100033

  联系人:邓颜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名称: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2号

  法定代表人:旃绍平

  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2号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人:倪源

  电话:0877-2791676

  网址:www.ynhtbank.com

  客服电话:0877-96522

  11)名称: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

  法定代表人:王天宇

  联系电话:0371-67009698

  传真:0371-67009097

  联系人:焦明飞

  客服电话:967585(河南地区) 4000-967585(全国地区)

  公司网址:http://www.zzbank.cn/

  1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人:董一锋

  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www.5ifund.com

  1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F

  邮政编码:200135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26层

  邮政编码:200235

  联系人:朱玉

  电话:4001818188

  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1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邮政编码:518028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4006-788-887

  网站:http://www.zlfund.cn

  16)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邮政编码:510308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66

  网站:http://www.yingmi.cn

  17)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陈铭洲

  电话:400-618-0707

  网站:https://www.hongdianfund.com/

  1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程晨

  电话:4008219031

  网址:http://www.lufunds.com

  1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邮政编码:200082

  联系人:张裕

  电话:400-821-5399

  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20)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邮政编码:200001

  联系人:王哲宇

  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2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SOHO7栋23层01、0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SOHO7栋23层01、04号

  邮政编码:430000

  联系人:陆锋

  电话:027-87006003

  网址:http://www.buyfunds.cn/

  2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张茹

  电话:400-700-9665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2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邮政编码:200335

  联系人:兰敏

  电话:4000-466-788

  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2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张佳琳

  电话:400-820-2899

  网站:http://www.erichfund.com

  2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人:马怡

  电话:400-619-9059

  网址:http://www.hcjijin.com

  2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室

  法定代表人:张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7层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人:文雯

  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www.jrj.com.cn

  2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9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400-821-0203

  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2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4楼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人:曹怡晨

  电话:400-921-7755

  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29)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法定代表人:江卉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A座4层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人:赵德赛

  电话:400-098-8511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30)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邮政编码:200003

  联系人: 徐璐

  电话:400-820-5999

  网址:http://www.shhxzq.com

  31)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400-817-5666

  网址:http://www.amcfortune.com

  3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蓝杰

  电话:021-65370077

  网址:http://www.jiyufund.com.cn

  33)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兰奇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人:杨徐霞

  电话:021-60818249

  网址:http://www.tonghuafund.com

  34)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人: 李娟

  电话:021-50810687

  网址:http://www.wacaijijin.com

  3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T3 A座19层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人: 袁永姣

  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www.danjuanapp.com

  36)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5层

  邮政编码:100052

  联系人:徐英

  电话: 400-8909998

  网址:https://www.jnlc.com

  3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755-82435367

  联系人:周一涵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3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14、16、17楼

  邮政编码:518034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3882

  网址:www.cgws.com

  39)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邮政编码:450000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联系人:赵栋一

  电话:0371-85519823

  传真:0371-85519869

  客服电话:95186

  网址: www.zybank.com.cn

  (2)直销机构

  1)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联系人:徐湘芸

  电话:021-22211975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http://www.cib-fund.com.cn/

  2)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3) 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兴业基金”或者“cibfund”

  二、登记机构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联系电话:021-22211899

  联系人:金晨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场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电话:021-6141 8888

  传真:021-6335 0177/0377

  联系人:曾浩

  经办注册会计师:曾浩、吴凌志

  四、基金的名称

  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保本

  一、保本条款

  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保本金额为: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内,本基金募集期内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即认购保本金额,包括该等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以及募集期间的认购利息),以及发生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情形时,在过渡期内进行申购的投资人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以及从本基金上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转入或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上一个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按照基金合同其他约定未获得可享受保本条款确认的基金份额除外。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累计分红金额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低出的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则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应补足该保本赔付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含第20个工作日)内将该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适用保本条款情形的,相应基金份额不适用本保本条款。

  二、保本案例

  若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并持有至保本周期到期,认购费率为1.2%。假定募集期间的认购利息为10.00元,持有期间基金累积分红0.05元/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100,000-1,185.77+10.00)/1.00=98,824.23份

  若保本周期到期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0.900元。

  认购保本金额=100,000+10.00=100,010.00元

  可赎回金额=0.900×98,814.23=88,923.81元

  持有期间累计分红金额=0.05×98,814.23=4,940.71元

  可赎回金额+持有期间累计分红金额=93,864.52元

  即:可赎回金额+持有期间累计分红金额<认购保本金额,则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的20个工作日(含第20个工作日)内将保本赔付差额现金支付给投资人。

  三、基金保本周期

  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三年。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转入下一保本周期,该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保本和保本保障安排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但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基金投资、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做相应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四、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对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对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的保本周期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过渡期内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从本基金上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转入或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的,指折算后对应的基金份额),按照基金合同其他约定未获得可享受保本条款确认的基金份额除外。

  对于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是转型为“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适用保本条款。

  五、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保本金额的;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或保本义务人不同意继续承担偿付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担保人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8、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七、基金保本的保障机制

  为确保履行保本条款,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通过与担保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与保本义务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由担保人为本基金的保本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或者由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承担保本偿付责任,或者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以保证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可以获得保本金额保证。

  一、担保人、担保范围及担保额度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由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基金管理人的保本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关信息如下:

  名称: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3层03B-03G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3层03B-03G

  法定代表人:马力

  成立时间:1997年12月5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2308亿元

  净资产: 26.6亿元

  经营范围:

  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债券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 除传统担保业务外,公司金融产品部以直接融资和非融资类金融产品担保业务为主,以中小微创新融资为特色,并根据不同企业多样性需求,为其提供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及全方位增值服务。具体业务包括:

  1、直接融资类金融产品担保 首创担保作为最早进入资本市场的国有专业担保公司,拥有丰富的资本市场担保经验及资本市场AA+长期主体信用评级,可为各类大中型企业、政府基础设施项目等提供全面的债务融资方案,具体担保产品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PPN、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

  2、非融资类金融产品担保 保本基金、货币基金、专户保本(如上市公司定增、协议存款等)、(类)信贷资产证券化、账户结算(如远期结售汇等)、合同履约、要约收购等金融产品担保。

  3、中小微特色金融产品担保

  (1)中小企业创新融资。首创担保成功担保发行全国第一单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全国第一只文化创意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全国首单农业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有丰富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担保经验。

  (2)微贷创新:针对100万以下微贷客户(包括经营类、消费类贷款和信用卡等),采用集合增信、统一风控方式,提供打包担保服务,达到与合作金融机构共同控制贷款风险并快速核销不良的目的。

  (3)中小微(类)信贷资产证券化:与银行、小贷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合作,为其中小微(类)信贷资产证券化提供担保服务。

  (4)P2P/P2B: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直接对接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

  (5)工程保证担保:为工程建设甲乙方提供业主支付担保、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质保金担保等。

  (6)一揽子解决方案。针对具有多样性需求的成长性企业,充分利用银行、信托、证券、融资租赁、小贷、典当等资源优势,以信用增进为服务手段,为企业提供间接融资类(包括银行、信托、小贷、典当等)、债券类(如短融、中票、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PPN、中小私募债等)、贸易融资类(包括承兑汇票、信用证及押汇等)、融资租赁等融资担保服务,以及保函类(包括投标、履约、预付款等)、结算类(包括远期结售汇)、资产转让等非融资担保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基金管理人和担保人签署《兴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由担保人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证范围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金额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认购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

  担保人保证期间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不超过按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确认的基金份额所计算的认购保本金额。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以及保本保障的额度,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公告。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的保本保障机制按届时签订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确定。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的保本保障范围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折算日登记在册的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按照基金合同其他约定未获得可享受保本条款确认的基金份额除外)的可赎回金额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该部分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

  担保人对外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资产规模为224亿元,不超过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26.6亿元)的25倍;保本基金在保余额43亿元,不超过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倍。

  二、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之日起六个月。

  三、保证的方式

  在保证期间,担保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四、除外责任

  下列情形之一,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不低于认购保本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后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担保人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8、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五、责任分担及清偿程序

  1、在发生保本赔付(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与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于持有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认购保本金额)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履行保本差额的支付义务;基金管理人不能全额履行保本差额支付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担保人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本基金保本赔付差额总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需担保人支付的代偿款项以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托管账户信息)并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赔付款到账日期。担保人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需代偿的金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托管账户中,由基金管理人将该代偿款项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保人将上述代偿金额全额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指定账户中后即为完成了保本义务,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划拨款项。担保人无须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逐一进行代偿。代偿款项的分配与支付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担保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2、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与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于持有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认购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及担保人未履行《基金合同》及本合同上述条款中约定的保本义务及保证责任的,自保本周期到期后第21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约定,直接向基金管理人或担保人请求解决保本赔付差额支付事宜。但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保证期间内提出。

  六 、追偿权、追偿程序和还款方式

  1、担保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归还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按《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所载明金额支付的实际代偿款项、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向担保人要求代偿的款项、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向担保人要求代偿的款项及担保人为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其他金额,前述款项重叠部分不重复计算)和自支付之日起的相应利息以及担保人的其他合理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为代偿追偿产生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差旅费、抵押物或质押物的处置费等。但上述款项中因保证人过错而多付出的款项不在此列。

  2、基金管理人应自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一个月,向担保人提交担保人认可的还款计划,在还款计划中载明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并按担保人认可的还款计划归还担保人为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和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以及担保人的其他费用和损失(如有)。双方就前述还款计划具体内容磋商、讨论花费的时间(具体花费的时间天数以双方当时一致认可的时间为准)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对担保人还款义务的迟延履行,故计算前述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时应将该等时间合理扣除。基金管理人未能按本条约定提交担保人认可的还款计划,或未按还款计划履行还款义务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立即支付上述款项及其他费用,并赔偿给担保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七、担保费的支付

  1、基金管理人应按本条规定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

  2、担保费支付方式:担保费由基金管理人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列支,按本条第3款公式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收到基金管理费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担保人于收到款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理人出具合法发票。

  3、每日担保费计算公式=担保费计提日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7%。×1/当年日历天数。

  担保费的计算期间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担保人解除保证责任之日或保本期到期日较早者止,起始日及终止日均应计入期间。

  八、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的更换条件与更换程序

  (一)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的更换条件

  保本周期内,当基金管理人确定发生足以影响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继续履行保证或偿付责任能力的情形时,或在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歇业、停业、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宣告破产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更换新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或保本保障机制,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的更换程序

  1、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发现上述更换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的情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提出具体更换方案,同时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2、新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必须具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担任基金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的资质和条件。基金管理人与新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自新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生效之日起,原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担保或偿付责任相关的权利义务将由继任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承担。在新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接任之前,原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应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新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新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有关事项以及基金管理人与新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一)保本周期内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人提供所投金额安全的保证,并在此基础上力争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二)变更后的“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

  该基金力图通过灵活的大类资产配置,积极把握个股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九、基金的投资范围

  (一)保本周期内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的净头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二)变更后的“兴业奕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

  该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中,股票、权证等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6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40%;该基金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该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保本周期内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恒定比例组合保险(CPPI,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策略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投资品种间的配置比例,以实现保本和增值的目标。

  (1)采用CPPI 策略进行资产配置

  本基金以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为依据,动态调整风险资产和稳健资产的配置比例,即风险资产部分所能承受的损失最大不能超过稳健资产部分所产生的收益。稳健资产一般是指固定收益类资产,风险资产一般是指股票等权益类资产。

  CPPI 是国际通行的一种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它主要是通过数量分析,根据市场的波动来调整、修正风险资产的可放大倍数(风险乘数),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一段时间以后的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从而达到对投资组合保值增值的目的。在风险资产可放大倍数的管理上,基金管理人的金融工程小组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根据CPPI 数理机制、历史模拟和目前市场状况定期出具保本基金资产配置建议报告,给出放大倍数的合理上限的建议,供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作为基金资产配置的参考。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注重对股市趋势的研究,根据CPPI 策略,控制股票市场下跌风险,分享股票市场成长收益。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以价值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通过选择高流动性股票,保证组合的高流动性;通过选择具有高安全边际的股票,保证组合的收益性;通过分散投资、组合投资,降低个股风险与集中性风险。

  在投资组合的构建过程中,本基金依托基金管理人的三级股票池,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通过组合管理有效规避个股的非系统性风险,通过分散化投资增加风险组合的流动性,增加股市大幅波动时的变现能力。

  1)三级股票池建立

  以市盈率、市净率、现金流量、净利润及净利润增长率等基本面指标为标准,在上市公司中遴选个股,构建一级股票池;

  在一级股票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以下指标构建二级股票池:

  A:主业清晰,在产品、技术、营销、营运、成本控制等方面具有较强竞争优势,销售收入或利润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B:具有较强或可预期的盈利增长前景;

  C:盈利质量较高,经营性现金流加上投资收益超过净利润;

  D:较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报表和信息披露较为透明、规范;

  在二级股票池的基础上,采用实地调研等方式,选取主业清晰,具有持续的核心竞争力,管理透明度较高,流动性好且估值具有高安全边际的个股构建核心股票池(三级股票池)。

  估值分析主要运用国际化视野,采用专业的估值模型,合理使用估值指标,选择其中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具体采用的方法包括市盈率法、市净率法、市销率、PEG、EV/EBITDA、股息贴现模型等。

  2)投资组合建立和调整

  本基金将在核心股票池中选择个股,建立买入和卖出股票名单,并选择合理时机,稳步建立和调整投资组合。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本基金还将注重投资对象的交易活跃程度,以保证整体组合具有良好的流动性。

  (3)债券投资策略

  1)基本持有久期与保本周期相匹配的债券,主要按买入并持有方式操作以保证债券组合收益的稳定性,尽可能地控制利率、收益率曲线等各种风险。

  2)综合考虑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进行积极投资。积极性策略主要包括根据利率预测调整组合久期、选择低估值债券进行投资、把握市场上的无风险套利机会,利用杠杆原理以及各种衍生工具,增加盈利性、控制风险等等,以争取获得适当的超额收益,提高整体组合收益率。

  3)利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现券存量进行国债回购所得的资金积极参与新股申购和配售,以获得股票一级市场可能的投资回报。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并积极利用正股和权证之间的不同组合来套取无风险收益。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5)股指期货交易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A:套保时机选择策略

  根据本基金对经济周期运行不同阶段的预测和对市场情绪、估值指标的跟踪分析,决定是否对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以及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及其比例。

  B: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

  在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确认之后,根据期货合约的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运用多种量化模型计算套期保值所需的期货合约头寸;对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Beta值进行动态的跟踪,动态的调整套期保值的期货头寸。

  C:展期策略

  当套期保值的时间较长时,需要对期货合约进行展期。理论上,不同交割时间的期货合约价差是一个确定值;现实中,价差是不断波动的。本基金将动态的跟踪不同交割时间的期货合约的价差,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进行展仓。

  D:保证金管理

  本基金将根据套期保值的时间、现货标的的波动性动态地计算所需的结算准备金,避免因保证金不足被迫平仓导致的套保失败。

  E: 流动性管理策略

  (下转B32版)

本版导读

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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