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8-03-2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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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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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交通银行济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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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5亿元(含本次),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自有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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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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