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3-20 来源: 作者:

  (上接B105版)

  (一)神华珠海港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57244466XF

  3、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临港东路1075号

  4、法定代表人:邢承海

  5、注册资本:130,000 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煤炭码头的投资开发、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二)现有股权结构如下:

  ■

  神华珠海港系公司持股30%的参股企业,公司对神华珠海港不具备控制权,神华珠海港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三)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中国神华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3、法定代表人:凌文

  4、注册资本:1,988,962万元

  5、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于2007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088)。

  6、经营范围:煤矿开采(有效期以各煤矿相关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准);煤炭批发经营;项目投资;煤炭的洗选、加工;矿产品的开发与经营;专有铁路内部运输;电力生产;开展煤炭、铁路、电力经营的配套服务;船舶的维修;能源与环保技术开发与利用、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化工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

  7、主要股东: 根据中国神华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73.06%股份;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有其17.05%股份;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3.33%股份,其他股东持有其6.56%股份。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中国神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信用情况: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中国神华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四、《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1、双方同意,在处理有关神华珠海港经营发展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

  2、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就神华珠海港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3、双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一方拟就神华珠海港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以甲方的意见为准,作为双方的一致意见。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等需要乙方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双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事先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等需要乙方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在董事会召开会议表决时,双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事先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

  6、双方同意本协议的执行不损害对方利益,同时双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支持神华珠海港的业务开展,采取有效措施增强神华珠海港的盈利能力,实现神华珠海港资产的保值增值。

  7、本协议自2018年4月20日起生效,至生效之日起满36个月时终止。在协议期间内,双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对方,另一方应无条件接受终止协议,且不追究对方责任。

  五、董事局对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粤电发能投资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设立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储运中心一期工程并于2014年正式投产运营。

  正式运营后,受煤炭行业不景气以及尚处于市场培育初期等因素影响,神华珠海港运营初期业绩压力较大;期间通过公司与中国神华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提高神华珠海港决策效率,股东各方大力加强对港口经营的支持;同时受益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神华珠海港运营和盈利能力逐步加强,2016年经审计实现净利润1391.72万元,2017年经审计实现净利润1441.60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与中国神华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以期持续通过提高神华珠海港的决策效率,充分发挥股东各方优势,进一步增强神华珠海港的运营和盈利能力,实现神华珠海港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投资各方的共同利益。

  六、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与中国神华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影响公司在神华珠海港的持股比例;双方承诺协议的执行不损害对方利益,且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因此也不会影响公司在神华珠海港的权益。公司在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在协议有效期内,对神华珠海港的财务核算方法将继续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示,对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七、独立董事关于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专门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董事局就审议上述事项召开了董事局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与中国神华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神华珠海港的决策效率,通过充分发挥股东各方优势,进一步增强神华珠海港的运营和盈利能力。

  3、公司与中国神华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对神华珠海港的核算方式继续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示,但不改变公司对神华珠海港30%的持股比例,对公司2017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该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8-019

  关于为参股公司广东珠海金湾液化

  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下称“珠海LNG公司”)是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电力集团”)持股3%的参股公司。为支持珠海LNG公司的经营发展,电力集团拟与其他股东方共同为其增加注册资本2079.19万元,其中电力集团按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出资623,757元,增资完成后,珠海LNG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1,235.57万元。

  因公司董事、副总裁李少汕先生任珠海LNG公司董事,公司与珠海LNG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同意7人;反对0 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李少汕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珠海LNG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69862884F

  3、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海关办公大楼545房

  4、法定代表人:吴正兴

  5、注册资本:139,156.384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7、经营范围:珠海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输气干线,液化天然气和天然气加工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液化天然气的购买、运输、进口、储存和再气化;液化天然气、天然气及其副产品的输送和销售;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的运输和销售;液化天然气运输船和槽车的租赁、运营及其它相关业务。

  8、主要业务:珠海LNG公司主要推进广东珠海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及管线项目,功能是向珠三角西岸工业和民用供气,该项目为广东省第二个LNG接收站,与珠江口东岸已建成的大鹏LNG接收站形成东西对称布置方式,在珠三角构筑起双气源LNG供气管道环网,是广东省重大基础能源设施项目。该项目公司成立于2007年,目前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及管线项目一期工程已经投入运营。

  9、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珠海LNG公司经审计总资产4,422,145,216.50元,净资产1,288,690,992.45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517,756,506.33元,净利润108,921,977.26元。

  10、关联关系:因公司董事、副总裁李少汕先生任珠海LNG公司董事,公司与珠海LNG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1、信用情况: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珠海LNG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广东珠海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及管线项目是具有重要战略价值的基础设施项目,且具有投资风险小、回报合理、稳定的优点。本次增资将助力珠海LNG公司的经营发展,有望成为公司稳定的收益来源,对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四、当年年初至2月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2018年2月末,公司与珠海LNG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符合公司的利益。

  3、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8-020

  关于珠海港物流拟向交通银行珠海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物流”)拟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9000万元人民币,期限2年,用于开立非融资性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商票保贴及买方保理额度等业务,其中开立保函、开证和银承业务将收取10%比例的保证金。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中除保证金外的8100万元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 人,弃权0人。

  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57224X

  3、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升平大道东336号厂房325室

  4、法定代表人:张少炜

  5、注册资本:26,5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商业的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装卸服务;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批发:预包装食品(烹调佐料);煤炭批发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纺织品、针织品、纺织原料(不含皮棉)、汽车零部件、矿产品(需行政许可项目除外)。

  8、现有股权结构:珠海港物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2016年末,珠海港物流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0,161.29万元,总负债11,968.21万元,净资产28,193.08万元,营业收入77,778.26万元,净利润348.10万元。2017年末,珠海港物流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7,273.48万元,总负债17,263.83万元,净资产30,009.65万元,营业收入66,063.74万元,净利润1,325.73万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珠海港物流在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的金额9000万元,期限2年的综合授信额度中,除保证金外的8100万元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珠海港物流是公司发展港口物流营运业务的重要平台,是公司“物流中心战略”的实践者,为客户提供物流供应链上的相关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同时积极推进多式联运业务、跨境物流等新业务模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可以使其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其扩大业务规模。

  珠海港物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对珠海港物流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

  鉴于珠海港物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公司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2018年2月末,公司董事局已审批的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0,75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26%;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10,955.00万元,实际担保额合计为114,268.01万元(注:以上数据含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8-021

  关于珠海港物流拟向中国银行珠海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物流”)拟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 人,弃权0人。

  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57224X

  3、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升平大道东336号厂房325室

  4、法定代表人:张少炜

  5、注册资本:26,5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商业的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装卸服务;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批发:预包装食品(烹调佐料);煤炭批发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纺织品、针织品、纺织原料(不含皮棉)、汽车零部件、矿产品(需行政许可项目除外)。

  8、现有股权结构:珠海港物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2016年末,珠海港物流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0,161.29万元,总负债11,968.21万元,净资产28,193.08万元,营业收入77,778.26万元,净利润348.10万元。2017年末,珠海港物流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7,273.48万元,总负债17,263.83万元,净资产30,009.65万元,营业收入66,063.74万元,净利润1,325.73万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珠海港物流在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的金额3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珠海港物流是公司发展港口物流营运业务的重要平台,是公司“物流中心战略”的实践者,为客户提供物流供应链上的相关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同时积极推进多式联运业务、跨境物流等新业务模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可以使其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其扩大业务规模。

  珠海港物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对珠海港物流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

  鉴于珠海港物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公司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2018年2月末,公司董事局已审批的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0,75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26%;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10,955.00万元,实际担保额合计为114,268.01万元(注:以上数据含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8-02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15。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9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10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8年4月2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八)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278号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201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珠海港物流拟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珠海港物流拟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时,会议将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3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珠海港物流拟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及《关于珠海港物流拟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8年4月9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珠海情侣南路278号2楼204室)。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15;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黄一桓、李然。

  5、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年3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7。

  2、投票简称:珠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在相应的意见栏打“√”)行使表决权。

  ■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加盖印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有限期限至: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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