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

2018-03-20 来源: 作者: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045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的优特钢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汽车用钢、工程机械用钢、铁路用钢、弹簧钢、轴承钢、船用锚链钢、高压锅炉管用钢、管坯钢等,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制造、铁路、机车、锅炉、造船、机械制造业等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目前,公司拥有长短流程相结合的生产线、配套精整工序,装备水平先进,可生产直径Φ280-800mm的连铸圆坯,轧材产品规格覆盖Φ12-300mm圆棒以及尺寸为300mm×110mm、250mm×110mm的扁钢,年产优特钢约320万吨,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部分产品已用于国际著名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及“四大中心”工作,坚持绿色生产理念,以“安全、质量、效益”为中心,以“安全管理、生产优化、质量提升、经营创效、6S精益管理”为抓手,外抓市场,内抓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面对国家稳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化解钢铁过剩产能、钢材市场形势稳中转好的有利形势,公司坚持“安全、质量、效益”为中心,外抓市场研判、风险防控、经营创利,内抓安全生产、质量提升、稳产增效,紧紧围绕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1、抓好基础,练好内功,抓好各环节降本节支挖潜与提升。公司梳理排查出降本节支、创新挖潜增效项目124个,涉及公司各个条线、部门、岗位、环节,对项目细化分解落实和检查跟踪,随着公司项目的全面实施,企业取得了较好成果。

  (1)抓以炼铁为中心的效益管理。围绕生产,抓系统降本,根据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化、质量指标情况,坚持以炼铁为中心的“稳定生产、降本增效”原则,不断总结分析,合理优化配料结构。根据原料性价比,及时调整配煤、配矿、配料方案,尽可能压降生产成本,全年共优化烧结配矿方案31次,节约铁水成本若干。通过开展脱硫工艺优化及脱硫剂降耗等攻关,降低辅料消耗;通过加强耐材管控,对使用不达标的耐材严格按技术协议条款进行扣罚处理,降低耐材消耗。同时,狠抓能源介质的循环利用,通过管理和用能结构的改变,提高二次能源的利用效率,实现环保节能低耗,降低了产品综合成本。

  (2)抓指标攻关,提升创效水平。针对影响指标水平的薄弱环节、瓶颈设定攻关指标项目,明确攻关目标、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人,扎实推进指标攻关,降本增效项目完成较好;每月对降本节支项目指标实绩完成情况、开展的主要工作、好的亮点、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进行总结分析,对各类负面清单进行梳理,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利用每月中层干部考评会平台,通报公司开展降本节支工作情况,重点通报公司级倒退项目和负面清单损失,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攻关目标达标率,减少负面损失。针对重点指标攻关,加强跟踪落实,要求相关部门每周统计上报攻关实绩,对未达标或出现倒退的指标,要求各部门必须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通过多措并举,产品成本得到进一步下降,产品质量内外损失下降明显,为企业产品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2、抓经营创利。公司以市场供需为导向,区分不同区域,同一区域同一价格,每天研究市场行情并结合订单在手情况,对贸易公司、直销订单每日定价,并密切关注原辅材料价格波动,加强合同签单管理,争取效益最大化。加强对贸易公司管理,进一步完善贸易公司管理办法,对贸易公司实施利润和销量“双考核”,实现销售与利润双丰收。公司把副产品销售列入主要产品销售序列,进行常态化管理,通过快速响应机制,规范组织招标、发运,不断修改完善废旧物资招标协议,不断吸收新客户参与竞标,提高副产品的销售进度与利润空间。

  把握采购时机,抓好大宗原材料降本保供工作,通过抓大宗材料低价节点采购增库,努力降低采购成本。通过加强厂矿直供合作,基本实现了炼焦煤、硅铁合金、硅锰合金厂矿直供协作,通过推进直供,自产焦质量和硅铁硅锰采购质量有了较大提高,自产焦合格率已持续稳定,实现了保质保供。抓招标比提升,全年采购招标资金比93.99%、采购招标项目比92%,分别比计划目标提高了3.99%和2%。另外,公司为切实维护企业经济利益,还不断优化供应商准入评价体系,严把源头关,对供应商做好动态跟踪,狠抓末位淘汰,实现供应商队伍良性循环。

  3、创好品牌,全面推进树形象。公司一直坚持以质量为基础,以品牌求发展,以成果树形象,在抓好产品质量的基础上,促进公司产品品牌建设,公司产品得到了社会及客户的广泛认可,其中:船用锚链钢等2个产品获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称号;热轧弹簧圆钢、货叉扁钢、耐磨球用热轧圆钢、油井管用热轧圆管坯等4个产品获得“冶金行业品质卓越产品”称号;高碳铬轴承钢等4个产品连续多年保持“江苏省名牌产品”荣誉称号,“淮钢”牌商标多年来一直被评为江苏省著名商标,公司的品牌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

  4、抓全方位基础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扎实开展6S精益管理,全力推进TPM管理。生产现场的文明卫生、定置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设备初期清扫与微缺陷消除活动也取得初步成效,员工素养稳步提升,现场环境的改善与员工素养的形成,为公司生产一流钢材创造了条件。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流程管理,明确各层级领导的职责,清晰业务审批流程,包括供产销在内的各环节,形成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防止管理漏洞的产生及企业利益的流失;强化财务管理,优化融资结构,通过合理压降原料、备件和产成品库存,用活、盘活存量资金,减少资金占用,公司财务费用大幅度下降;修订并完善分配制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体系突出以效益为中心,特别是核算单位最小化、计量制考核等工作有新的突破,对具备条件的单位从考核承包转向市场化承包,有效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人力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工作效率和公司效益都得到大幅提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14亿元,同比增长63.66%;营业成本101.58亿元,同比增长51.70%;利润总额18.97亿元,同比增长230.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5亿元,同比增长220.37%。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国家供给侧改革影响,钢材价格及原材料价格较上期有较大幅度上涨,同时产品价格上涨幅度大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产品销售毛利同比提高了6.45个百分点;二是公司加大内部管控力度,优化产品结构,通过降本节支、技改创新来降低制造成本,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峒谱荚虻?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罚ú苹帷?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峒谱荚虻?6号——政府补助@的通>罚ú苹帷?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将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772,944.64元,营业外支出10,398,919.43元,调减资产处置收益9,625,974.79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3月19日在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于北方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则斌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3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3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8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6.5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3.88亿元;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24.1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5亿元。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衡事务所审计,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5亿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22亿元。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的规定,2017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8年3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2018年3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8年3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钱正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以上2位董事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8年3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为其子公司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利淮”)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担保期限将到期,为保障江苏利淮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拟同意淮钢公司继续为江苏利淮提供不超过2.3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额度,担保到期日为2019年6月3日。

  因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担任淮钢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钱正先生担任淮钢公司董事,以上2位董事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8年3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进行合理的变更。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重新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规定进行调整。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8年4月11日下午1:30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设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8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3月19日在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5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监事陈建龙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监事庄英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17年3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3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8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6.5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3.88亿元;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24.1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5亿元。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衡事务所审计,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5亿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22亿元。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的规定,2017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合法合规。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2017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内控制度。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完整、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2018年3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6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18年度将与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2017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93,176.30万元,预计2018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408,000万元。

  2018年3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春生先生、钱正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沙钢集团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沙钢集团法定代表人沈彬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32,100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沙钢集团资产总额13,535,030.43万元,净资产5,852,888.65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598,911.11万元,净利润1,298,353.98万元(未经审计)。

  2、张家港保税区沙钢资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资源”)

  沙钢资源法定代表人沈谦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长谊大厦411A室,经营范围:冶金原辅材料、冶金设备、冶金产品、金属材料的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与贸易有关的代理业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沙钢资源资产总额171,166.62万元,净资产22,941.33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88,253.59万元,净利润-1,203.76万元(未经审计)。

  3、沙钢(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商贸”)

  上海商贸法定代表人沈谦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日用百货、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建筑装潢材料、汽车配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化纤、木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办公用品、计算机配件、矿产品、工艺品、食用农产品的销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海商贸资产总额12,036.22万元,净资产2,871.20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850.07万元,净利润167.18万元(未经审计)。

  4、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物贸”)

  沙钢物贸法定代表人李旭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振兴路),经营范围:冶金原辅材料、冶金产品及相关副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工品除外)、建材产品、矿渣微粉、五金机电批发、零售(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沙钢物贸资产总额1,006,282.40万元,净资产196,020.17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34,319.42万元,净利润12,316.27万元(未经审计)。

  5、沙钢(连云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国贸”)

  连云港国贸法定代表人徐亮前先生,注册资本1,058.0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310国道北侧、大浦路东侧物流广场,经营范围:建材、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有色金属、矿产品(铝土矿除外)、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汽车零配件、机电产品、化妆品、纺织品、预包装食品(粮食类除外)及其它一般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及批发业务;煤炭批发;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代理报关、报检、报验、缮制有关单证、交付运杂费、国际展品、私人物品(不含私人信函)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信息咨询服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连云港国贸资产总额24,950.40万元,净资产6,392.96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226.61万元,净利润1,516.04万元(未经审计)。

  6、张家港保税区沙钢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炉料”)

  冶金炉料法定代表人罗治凯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新世纪大厦8218室,经营范围:煤炭的批发(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钢铁、冶金原辅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冶金炉料资产总额199,597.61万元,净资产36,728.30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80,795.18万元,净利润26,733.31万元(未经审计)。

  7、上海砼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砼飞”)

  上海砼飞法定代表人李向阳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为上海市奉贤区城乡路333号1幢一层1143室,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通讯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矿产品、工艺品的批发、零售,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海砼飞资产总额599.68万元,净资产599.68万元;2017年度无销售,净利润-0.32万元(未经审计)。

  8、上海肇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肇赫”)

  上海肇赫法定代表人杨峰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为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U区106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日用百货、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煤炭、焦炭、冶金炉料、机电设备、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建筑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化纤、木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矿产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海肇赫资产总额1,589.08万元,净资产599.13万元;2017年度无销售,净利润-0.87万元(未经审计)。

  9、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昌焦化”)

  恒昌焦化法定代表人黄进前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临沂市罗庄区诸墩镇,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甲醇、粗苯、硫磺、煤焦油、焦炉煤气(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焦炭、硫铵;销售:煤炭。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恒昌焦化资产总额147,593.10万元,净资产79,306.39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9,635.34万元,净利润37,158.44万元(未经审计)。

  10、重庆沙钢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沙钢”)

  重庆沙钢法定代表人李旭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沙坪坝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1-165号,经营范围:货物代理、仓储;批发、零售:冶金原辅材料、冶金产品及相关副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矿渣微粉、五金、机电产品。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重庆沙钢资产总额8,802.23万元,净资产2,322.28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276.67万元,净利润225.82万元(未经审计)。

  11、张家港保税区锦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德贸易”)

  锦德贸易法定代表人王科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金税大厦303A室,经营范围以金属材料、炼钢、炼铁原辅材料为主的转口贸易、国内保税区企业间的贸易,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间的贸易,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间的贸易,与贸易有关的代理业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锦德贸易资产总额54,002.30万元,净资产49,787.18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8,613.70万元,净利润-1,267.91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沙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沙钢物贸、上海商贸为同一母公司;上海肇赫、上海砼飞、重庆沙钢、锦德贸易、沙钢资源、连云港国贸、冶金炉料为同受母公司控制;恒昌焦化为母公司的联营企业。以上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友好合作伙伴,是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的公司,历年来从未发生拖欠公司账款而形成坏账的情形,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与非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政策一致,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与非关联交易一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18年1月2日淮钢公司子公司盱眙淮钢贸易有限公司与恒昌焦化签署了《焦炭购销合作协议书》,协议中约定了品种、焦炭技术指标、数量、定价依据和方式、质量要求、结算方式等内容,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2018年1月8日,淮钢公司子公司淮安淮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上海砼飞《铁矿资源代理采购协议》,协议中约定了供矿数量、品种、定价方式、结算方式、验收标准等内容,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除上述主要协议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就交易具体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单项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利用上述关联方的采购和销售优势,有利于降低公司原辅材料采购成本,拓展产品的市场份额,促进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没有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核查了2017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并严格审查了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专项汇报,并查阅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

  2017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公司2017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因市场需求等客观原因与原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但该等差异的出现是因市场变化而出现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前,销售、采购等部门均已对上述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测算,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将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订的,且将与每一项具体业务构成完整合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是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3.79%的股权。

  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利淮”)是淮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淮钢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

  淮钢公司为江苏利淮提供的担保期限将于2018年6月4日到期,为保障江苏利淮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拟同意淮钢公司为江苏利淮提供不超过2.3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额度,担保到期日为2019年6月3日。

  上述担保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因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钱正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以上2位董事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投票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

  江苏利淮成立于1993年6月11日,注册资本7.26亿元,法定代表人季永新,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齿轮钢、轴承钢、弹簧钢、优碳钢、冷镦钢、低合金钢、普碳钢、钢棒材,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江苏利淮资产总额为53.82亿元,负债总额14.14亿元,净资产为39.68亿元。2017年度江苏利淮实现营业收入111.94亿元,利润总额15.92亿元,净利润11.99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该额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淮钢公司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该项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由于淮钢公司持有江苏利淮75%的股权,且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利于保证江苏利淮生产经营需求,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淮钢公司对江苏利淮的担保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控股子公司能有效控制上述担保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控股子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淮钢公司为江苏利淮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余额为1.03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4%。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没有其它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8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30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了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772,944.64元、营业外支出10,398,919.43元,共调减资产处置收益9,625,974.79元,对公司的资产总额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本次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9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以来,钢材价格继续维持高位震荡,与去年同期相比,钢材价格涨幅较大,公司营业收入及产品销售毛利同比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具体的财务数据将在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0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业绩网上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3月29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何春生先生,总经理陈瑛女士,独立董事王则斌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杨华先生,财务总监张兆斌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下午1:30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15:00至2018年4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4月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6、《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18年3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5-7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时,议案6、7需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另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18年4月10日9:00—11:30和13:3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

  电 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25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075”,投票简称为“沙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4月11日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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