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3-20 来源: 作者: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从2018年3月20日起销售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工银深证红利ETF联接,基金代码:481012)。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88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电话:0531-89606165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甲5 号6 层甲5 号601、甲5 号7 层甲5 号701、甲5 号8 层甲5 号801、甲5 号9 层甲5 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新盛大厦A 座6-9 层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联系人:刘布夫

  电话:010-66585218

  传真:010-665831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网址:www.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

  关于工银瑞信瑞盈半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瑞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鉴于工银瑞信瑞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瑞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工银瑞盈半年定开债券 00363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6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或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封闭期至该对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2月12日发布的《工银瑞信瑞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第二次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第二次开放的开放期为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3月21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转换申请。自2018年3月22日起进入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期,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3.若截至2018年3月22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合同将存在终止的较大可能。

  4、若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包括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投资者可以登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11-9999(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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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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