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

2018-03-20 来源: 作者: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8-007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5,391,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属于小家电研发、生产、销售行业,主要经营业务包含:开发、生产家用电器、电子、轻工产品、现代办公用品;设计制造与上述产品相关的模具,在国内外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进行售后服务;从事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办公用品、厨卫用具、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限分支机构)、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并提供售后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所处的小家电行业是成熟发展中产业,公司主要经营煎烤器、熨斗、咖啡机、果汁机、烤箱、电茶壶、面包机等系列产品,以出口为主,随着智能时代的来临,小家电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及国内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带动了小家电产品发展向更加智能、健康、时尚、养生的人文与科技交汇的产品迈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72亿元,与去年同期人民币18.13亿元比较增加3.28%,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0.26亿元,与去年同期人民币0.48亿元比较减少45.93%,净利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原材料价格上涨及财务汇兑利益减少所致。

  公司延续精实革命与转型升级的策略,盘点公司研贩制采部门之组织及功能,实践精实生产优化;引进新原料、新技术工艺及精益制造设备,提高生产良率及生产效率,同时秉持创新研发带动转型升级面对同业竞争,以提供客户多功能,高附加价值及高质量的产品为目标。

  同时随着智能控制技术的成熟与广泛应用以及人类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高水平家电需求日益增加,智能家电的迅猛发展变成一种必然趋势。消费者对于产品的需求不再是单纯的功能需求,而是对于新生活形态的追求。家电产业是研究生活形态的产业,只有不断为消费者提供便捷、智能、健康、美味的产品,企业才能可持续发展。

  此外欧美市场持续复苏,预期会带动提升对小家电的需求,公司透过亲密客户成本领导,进而创造市场需求,发展符合智能家居及低碳环保的产品,有效扩展市场份额,增加公司的获利能力。

  (二)﹑未来发展战略

  1、中国市场拓展策略

  中国市场营销战略重整,未来产品开发主轴会对准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的家电市场,集中咖啡、居家帮手、绿色节能品牌规划与行销展开,强化中国品牌战略。

  公司以创新核心与多年的研发成果,揽有全球最大研发团队实力。EUPA品牌推出两大主轴:一方面是专业西式小家电黑系列。以创新技术与智能制造工艺,打造具有市场破坏性创新的精品小家电,并通过对大数据的运用、IOT物联网的连结,真正让消费者体验全新的智慧居家生活。另一方面高性价比的亲民黄系列,以带来快速、便捷、优质的产品生活体验为核心。让消费者热爱烹饪、快乐烹饪。

  2、亲密客户关系管理

  建构完善的销售服务平台,站在顾客的立场为顾客提供结构化的解决方案,做真正的基因改造;成本领导不是企业的核心策略而是企业的基础,企业真正的核心策略是在亲密客户,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建立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3、创新引领,精实智造升级

  制造业服务化,来创造价值服务消费者,推动专厂、专区新管理模式,聚焦、专注的服务,赢取客户及消费者满意。同时构建供应链战略伙伴关系,持续引进先进自动化设备。更为重要的是以大数据、物联网为基础,引入制造管理信息系统。

  4、海外制造部署继续强化,制造本业竞争力提升

  有鉴于新兴市场经济体快速成长,东南亚周边经济的崛起,借由海外生产基地的成本优势,加速供应链整合,在印度尼西亚布局海外制造基地,布局转型新领域。这与“一带一路”战略区域高度结合,率先抢占了海外市场发展机遇,深耕国际化经营。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拓展海外市场,聚焦国际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资源,以点带面,实现辐射,做大做强。

  (三)﹑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展望

  随着无线,信息,智能时代的来临,智能家电的旋风,也带动了小家电产品发展向更加智能、健康、时尚、养生的人文与科技交汇的产品迈进;跨领域的设计整合,行销模式的创新,品牌概念的建立,再加上电商领域的业务拓展在2018年面临的市场环境,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从主要出口地区来看,中国对发达经济体的家电出口比重高于新兴经济体,美国仍是我国家电出口的最主要国家,2018年全球经济将延续升温,欧美发达经济体持续回暖,对发达经济体的出口形势将逐步好转,新兴经济体的需求启动,出口增长潜力是未来小家电市场成长的热点。

  2、中国内销市场持续看好。中国家电业早已进入品牌制胜的时代,与传统家电产品不同,小家电在中国的销售仍然处于发展阶段,随着消费观念的转变、更多新品的上市及普及、原有产品的升级换代,小家电在国内市场需求将大幅增长,我国小家电行业市场发展前景广阔,预计未来几年将是我国小家电市场发展的黄金时期。

  3、新型城镇化将使得我们重新审视中国的城市格局和未来发展方向。不断增长的、乐观的、并富有强大购买力的二、三线城市正在以史无前例的速度向高端化市场进军:我们相信,从二、三线市场中脱颖而出的未来“新一线”将有望成为推动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强大引擎。

  4、家电实体通路受到电商渠道冲击消费需求回落,流通企业门店收入出现下滑,加上房租、人工成本大幅上涨,线下门店经营压力加大,受此影响,家电生产和销售企业均将电商作为战略重点,在电商战略的推进下,网购渠道家电产品更加丰富,物流、售后等配套服务日渐完善,同时消费者网购观念不断成熟,家电网购市场规模快速扩大。

  5、随着实力雄厚的大家电和国际品牌纷纷投入小家电市场,小家电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业务板块将进入专业化、体系化、品牌化的运作,为争夺更多的市场份额,依靠资金优势和研发优势,必将逐步淘汰掉一批实力相对薄弱、缺少研发和成本优势以及市场网络管理优势的小品牌企业,值得关注的是,在消费者节能环保意识提高和追求生活质量的双重需求刺激下,未来城市市场以旧换新消费将更加偏重技术含量更高、质量更好的高端家电,这就为我国家电业的产业升级提供了有力的市场动力。

  6、智能绿色小家电产品将形成系列化、规模化随着国际市场环境标准日趋严厉,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能效标准,通过价格改革、税收制度等一系列重要的措施强制推动节能产品的普及,节能环保小家电成为大势所趋。健康、节能、有机家电也是公司的发展方向。

  (四)﹑未来发展面临主要风险因素

  1、国际方面

  受国际经济复苏缓慢、汇率波动加大、国内综合成本上升,全球性通胀压力短期内难以缓解,西方国家对华贸易非经济因素干扰不断增多的条件下,2018年中国外贸无疑将面临更复杂的环境、更严峻的贸易冲突。

  为了保护本国的新兴家电制造企业,部分国家开始采取贸易保护主义,通过提高进口关税等手段打压中国家电产品。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国际贸易保护抬头,关税壁垒特别是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保护、反倾销等非关税壁垒加剧,我国家电出口遭到越来越多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的威胁,家电行业面临的国际环境更加复杂。

  文化差异性风险:家电企业海外扩张亟需文化与产品的调整;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对家电销售过程中的不同过程产生不同程度、不同方面的影响,文化的融合以及产品的适应是企业成功的两大关键因素,融入全球不同区域的人文环境,尽量减少不稳定的因素带来的成本支出是企业海外扩张的重要内容。

  2、国内方面

  2018年将是中国大改革与大调整全面推进的关键年,也是中国经济新常态全面步入“攻坚期”的一年。国内外环境依然错综复杂,经济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但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依然较好,仍将会为家电行业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

  近年来国内人均收入稳定增长,物价上涨幅度降低,同时受到中国式购物狂欢等内外力因素影响,刺激消费意愿持续上扬;随着中国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入,中国未来经济要能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增长,将有赖于每一位中国消费者的消费诉求,中国经济的消费驱动力正在增强。

  通过走扩大内需的路线,调整整体经济体制,国内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随着国内生产的发展,中国家电业当前正处于重大的产业整合阶段,对资金实力雄厚且带动国内家电创新企业才能在竞争中胜出,并成为行业的整合者,小家电企业将面临严重的竞争挑战,面对国内环境的快速变化,公司将以亲近客户需求,以技术创新为核心推展品牌行象,建立自有品牌,发展绿色智能家电来增加国内市场的占有份额。

  3、汇率波动

  公司的产品以出口为主,汇率的波动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较大,采取的主要措施:利用金融工具来规避汇率风险及接订单时充分考虑汇率风险的影响,将汇率风险转移,加大内销业务的扩展,平衡外贸汇率波动影响。

  4、劳工成本增加及劳工短缺

  受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的影响,公司进行提高劳动素质、改善福利来减少员工流动率,并推动采购模组化、精益自动化,提高人均产值以因应劳工短缺问题。

  5、环保低碳

  随着环境保护法开始施行,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环境和公众健康是企业生产环节必须积极应对的发展趋势;公司今年将精益制程列入企业的核心目标,新环保材料的引进、自动化的投入以及环保制程技术提升,推动公司产品往环保方向发展,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018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2018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②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8-004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17日在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陈彦君董事、庄兴董事以电话的形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潘志荣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P6

  本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今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独立董事发表了认可本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司今日同时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并发表如下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四:2017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本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五: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1. 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 187,275 万元人民币,同比增加 3.28%;净利润为 2,608

  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 45.93%;

  2. 本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017年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中:

  母公司报表本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9,424,187.34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3,942,418.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为人民币142,365,568.49元,减2016年现金分红22,247,001.6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55,600,335.5元。

  合并报表本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6,077,139.64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3,942,418.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为人民币90,217,504.90元,减2016年现金分红22,247,001.6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90,105,224.21元。

  2、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并按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当年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90,105,224.21元。拟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185,391,68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为人民币0.8元(含税),预计公司用于分配的利润为14,831,334.4元(含税),剩余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0,769,001.10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独立董事对本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七:2018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案

  1、具体内容详见本司今日同时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关联董事(庄兴-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灿星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彦君-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灿星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金矿连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已依规定回避表决。

  3、本案已于2018年3月9日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此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表决本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作出通过《2018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案》的决议。

  4、本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在股东大

  会表决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5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八:续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8号文要求,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报告内容,审计委员会鉴于该事务所在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且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提议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单位。负责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中瑞岳华、国富浩华于 2013年4月30日合并成立的一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具有 A+H 股审计资格,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拥有员工 9000多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2600人,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 20人,多人持有境外执业资格,多人被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注协聘为顾问、专家委员等,多人担任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本案已于2018年3月9日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厦门证监局等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在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我们认同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说明和解释,同意董事会作出续聘决议,并将该提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本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九: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1、2018年度公司拟支付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2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为 10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为 20 万元),其他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依实际发生额向公司申请。

  2、本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漳州灿坤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

  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

  益。

  2、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用于投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100%保本投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4、独立董事对本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本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一: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厦门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工作机制的通知》

  (厦证监发【2012】62号)的要求,公司需制定相应的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

  见本司今日同时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

  2、本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二: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 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2:00整

  2、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区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3、 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

  具体详见今日同时披露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17日

  附件1

  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2017年1月20日召开2017 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议案如下:

  议案一:关于计提2016年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17年3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议案如下:

  议案一:201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16年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三: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议案四: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议案五: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六:2017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案

  议案七:关于控股公司孙公司SCI借用外债暨关联交易案

  议案八: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及其薪酬的议案

  议案十: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7年4月6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议案如下:

  议案一: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议案二:成立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案

  议案三:成立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案

  议案四:成立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案

  议案五:批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人选 案

  议案六:批准第四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人选 案

  议案七:关于聘任潘志荣董事长兼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2017年4月18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议案如下:

  议案一: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5、2017年8月4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议案如下:

  议案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议案二:续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三: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对其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五: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17年9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议案如下:

  议案一:关于控股孙公司上海灿坤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

  7、2017年10月27日召开2017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议案如下:

  议案一: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8、2017年12月8日召开2017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听取了相关报告

  (二)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16年度公司盈利,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年度利润分配案:以2016年末总股本185,391,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人民币(含税)。该利润分配案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实施完毕。报告期内无配股、增发新股。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8-005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2018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17日在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财务负责人冯志清、董秘孙美美列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青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P4

  此案还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2017年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并发表如下意见:

  1、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健全了涵盖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认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提供保证。

  2、 已经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机构及内部组织机构,形成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运行。

  3、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4、 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2017年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全面、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能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揭示及提出整改计划,我们认同该报告。

  议案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议案四、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五、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017年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中:

  母公司报表本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9,424,187.34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3,942,418.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为人民币142,365,568.49元,减2016年现金分红22,247,001.6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55,600,335.5元。

  合并报表本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6,077,139.64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3,942,418.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为人民币90,217,504.90元,减2016年现金分红22,247,001.6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90,105,224.21元。

  2、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并按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当年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90,105,224.21元。拟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185,391,68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为人民币0.8元(含税),预计公司用于分配的利润为14,831,334.4元(含税),剩余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0,769,001.10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和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3月17日

  附件1

  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 2017年1月20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6年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 2017年3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通过议案如下:

  议案一: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三: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四: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五:关于监事会换届改选及其薪酬的议案

  3、 2017年4月6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监事会会议,选举了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4、 2017年4月18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5、 2017年8月4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6、 2017年10月27日召开2017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对2017年公司整体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及审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未发现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公司除1993年首次上市以来,并未再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

  4、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公正,未发现公司有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并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8-010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18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 14:00时,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5月 10日(投资者应在2018年5

  月7日或者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议案二: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议案五: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六:2018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案

  议案七:续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八: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十: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

  1、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司于2018年3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和《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

  2. 上述议案六属于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本公司联系人,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5、会议联络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孙美美、董元源

  电话:0596-6268103、6268161

  传真:0596-6268104

  电子邮箱:mm_sun@tkl.tsannkuen.com yy_dong@tkl.tsannkuen.com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

  六、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512

  2、 投票简称:“灿坤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 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签署日期:

  有效期限: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8-011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2017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62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因营收减少、大宗物料涨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升值,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毛利率并产生较大的汇兑损失,预计2018年度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并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约2,480-2,93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会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8-008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厦门升明电子有限公司、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鑛连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快三电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灿星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发生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机票款、劳务业务等交易。

  2018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871.03万元,2017 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176.25万元。

  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2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5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本关联交易案,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庄兴-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灿星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彦君-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灿星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金鑛连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以下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应回避表决:

  (1)FORDCHEE DEVELOPMENT LIMITED

  (2)EUPA INDUSTRY CORPORATION LIMITED

  (3)FILLMAN INVESTMENTS LIMITED

  (4)THERMASTER LIMITED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2、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4、 履约能力分析

  ■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价格。

  2、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升明电子有限公司、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鑛连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灿星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快三电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将与其它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厦门灿坤交易的相同或类似的价格保持一致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还将持续发生,并得到进一步保障。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本案已于2018年3月9日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8年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营运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表决本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作出通过《2018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案》的决议。

  独立董事:汤金木、白劭翔、葛晓萍

  2018年3月17日

  六、 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独立意见;

  2、与国家税务局签订预约定价安排。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17 日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8-006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仅对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度的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慨述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2018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2018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厦门灿坤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厦门灿坤2018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8-009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以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就有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漳州灿坤”)在不影响其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018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以其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 委托理财目的:漳州灿坤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 投资金额: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 投资范围:用于投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100%保本的投资理财产品。

  4、 委托理财的期限: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核准后,每期理财产品自认购产品起息日起不超过一年。

  5、 产品类型:100%保本。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漳州灿坤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委托理财不属于关联交易。

  四、委托理财对漳州灿坤的影响

  漳州灿坤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其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漳州灿坤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控制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内控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

  1、 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 漳州灿坤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100%保本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

  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它与证券相关的投资,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

  3、 漳州灿坤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其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

  会影响漳州灿坤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 厦门灿坤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7日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规划经公司2018年3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批。)

  为建立和健全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厦门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工作机制的通知》(厦证监发【2012】62号)及《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一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及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 未来三年(2018-2020)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可根据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分配。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0%为原则, 具体每年以现金分配的利润多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特殊情况是指:重大投资额高于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0%。

  2、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该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接受全体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与监督。符合本规划明确的现金分红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该预案需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如需调整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应重新履行相应程序。如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还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者原则,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3、 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公司董事会应在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的基础上,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下述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四条 调整既定三年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第五条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公司预计经营状况、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2、 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前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的基础上,由董事会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回报规划发表独立意见。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3、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加投票。

  第六条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7日

本版导读

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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