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8-03-2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罗森鹤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160,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罗森鹤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00万股。同时减持数量与股东王伟减持数量合并遵守: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2018年3月19日,公司收到罗森鹤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火炬电子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罗森鹤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罗森鹤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160,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4%,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累计取得。

  (三)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罗森鹤先生未发生过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的股份来源:本次拟减持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累计取得;

  2、减持数量及方式:罗森鹤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同时减持数量与股东王伟减持数量合并遵守: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以上股东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均包含本数,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将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4、价格区间: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018年2月8日,王伟与罗森鹤办理股份过户事项。罗森鹤于2018年2月11日承诺,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罗森鹤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意向、承诺一致。

  (三)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罗森鹤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二)在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罗森鹤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其本人的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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