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3-2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1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8年3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7.8亿元,期限1年。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1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227,849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5.61%,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1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

  ●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1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227,849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5.61%,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1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227,849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5.61%,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已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天津市武清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继忠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园林绿化业、基础设施、酒店、休闲体育项目进行投资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控股其58%股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319,996,079.63 元,总负债为4,056,189,286.48 元,净资产为263,806,793.15 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5,247,000.00 元,净利润-13,526,480.69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7年9月30日,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442,482,524.54 元,总负债为4,197,079,189.36 元,净资产为245,403,335.18 元,2017年1-9月实现净利润-18,403,457.9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227,849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5.61%,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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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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