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3-20 来源: 作者:

  (上接B58版)

  杨叶伟,男,汉族,四川巴县人,1969年3月生,1986年5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云南铝厂电解二、三车间值班长、炉长、工段长、副主任、三车间主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解一厂厂长,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涌鑫金属加工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叶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

  向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购电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为继续依托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集团”)控股的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售电公司”)整合冶金集团用电资源和部分集团外部用电资源、积极实施通过投资合作等方式获得权益电量等重要作用和以双边当期、中长期交易、撮合交易等方式在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集中采购电力具有较强议价能力的优势,进一步降低公司的生产用电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用电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于2018年1月至12月向售电公司购电,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向售电公司购电量约250亿千瓦时左右。购电价格按照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成交结果,以当地供电局每月出具的电费结算清单的综合电价(包含:电度电价、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价)及购销差价0.001元/kWh组成,预计全年综合购电价格约为0.35元/kWh左右,最终以售电公司与当地供电局结算电价为准。在此期间,若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对输配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公司与售电公司另行协商调整。

  (二)关联关系

  冶金集团为云铝股份和云南冶金集团慧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能公司”)共同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对方售电公司为慧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公司向售电公司购电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向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购电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由于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方董事田永、丁吉林、何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回避表决。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构成借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况

  1.公司名称: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6日

  3.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地勤楼3011室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5.法定代表人:丁吉林

  6.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000MA6K3WB26F

  8.经营范围:电力购销、电力贸易;配电网规划、建设、运营、维修、改造、设计、咨询服务;电力和新能源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云南冶金集团慧能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0%,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持股25%,十四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云南创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7年9月30日,售电公司总资产为40,285万元,净资产为7,662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06,382万元,净利润为2,1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不适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双方根据“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公司当地供电局每月出具的电费结算清单的综合电价(包含:电度电价、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价)及购销差价0.001元/kWh作为双方结算电价。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期限: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二)交易电价:云铝股份购电价格按照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成交结果,以企业所在当地供电局每月出具的电费结算清单的综合电价(包含:电度电价、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价)及购销差价0.001元/kWh作为双方交易电价。预计双方交易电价约为0.35元/kWh左右,最终以售电公司与当地供电局的结算电价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对输配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双方另行协商调整。

  (三)电能计量:电能计量以维持原有公司与当地供电局的计量方式不变,即以当地供电局电费结算清单为依据。

  (四)结算价格及付款方式

  1.结算电价:公司向售电公司结算电价=综合电价+购销差价

  2.电费结算为人民币结算或票据结算(以当地供电局可接受的票据为范围);

  3.售电公司当月的电力交易结算于次月26日前进行,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4.售电公司每月在23日前向公司出具当月应收缴电费清单明细,公司在收到结算凭证后应尽快进行核对、确认如有异议在收到结算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售电公司。如公司在收到结算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不通知售电公司视同已经确认无异议。

  (五)权利与义务

  1.双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如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变更,应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2.公司自有的用电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电力安全、技术标准和电网运行规程。

  3.公司应依法用电,不得从事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公司承担。

  4.售电公司应向公司提供查阅公司电价、用电电量等资料的服务。

  5.售电公司有权按照电力交易规则执行合同电量转让。

  6.合同一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中止履行购售电合同:

  6.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约定;

  6.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3丧失商业信誉,电费缴纳信誉差;

  6.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偿还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六)违约责任

  1.售电公司若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约定,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售电公司向公司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公司若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约定,给售电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公司向售电公司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不适用)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托售电公司整合冶金集团用电资源及集团外部用电资源,统一向电力交易中心集中采购电力会增强电力交易的议价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及子公司用电成本,规避经营风险,改善经营业绩,提升公司竞争力。

  公司与售电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将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本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公司与售电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17,467.29万元(不含税)。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后,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董事须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控制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生产成本,改善经营业绩,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继续向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购电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07 股票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运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条件

  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认真自查及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关于符合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中期票据的资格。

  二、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拟注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在获得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核准后,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2.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期限为准。

  3.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将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借款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

  本次中期票据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承销机构根据市场询价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授权事项

  鉴于公司拟通过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为更好地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担保方案、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及上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各项法律文件;

  (4)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

  (5)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上市等相关事宜;

  (6)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

  (7)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融资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运营的资金需要。

  五、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将根据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07 股票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

  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山铝业”)为满足运营需要,拟选择合适的金融租赁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租赁、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文山铝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为文山铝业融资提供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担保额度在5年内滚动使用,文山铝业将为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人民币)同期限的反担保。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1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预案》,根据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该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4月16日

  公司住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城北片区高登路

  法定代表人:郝红杰

  注册资本:27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铝土矿资源开发、开采;氢氧化铝、氧化铝及其延伸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液氧、液氮、硫磺、硫酸铵、铁精矿、金属镓、蒸气和赤泥的生产和销售;矿山及冶金机械制造;矿产资源科研,地质勘查技术咨询服务;矿产品销售;铝锭及铝加工制品的销售;林木种植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文山铝业总资产为787,508.81万元,负债总额为 518,136.0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421,667.17万元),净资产为269,372.76万元;2016年度文山铝业实现营业收入 151,611.14万元,营业利润为1,014.66万元,净利润为873.5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文山铝业总资产为846,858.40万元,负债总额为517,848.8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417,859.29万元),净资产为329,009.57万元;2017年1-12月文山铝业实现营业收入195,919.94万元,营业利润为21,768.02万元,净利润为17,858.2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目前文山铝业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双方未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为文山铝业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主要原因

  该担保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监管要求,文山铝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文山铝业100%股权,将为文山铝业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二)董事会对该事项风险和利益的说明

  1.根据目前的融资环境,公司全资子公司文山铝业为满足运营需要,需要通过融资租赁、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融资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文山铝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能够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文山铝业属于有色金属行业,其周期性比较明显,市场波动较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有一定的风险,但文山铝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担保风险是可控的。

  3.文山铝业将为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人民币)同期限的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61.27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文山铝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14.83亿元;为全资子公司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7.66亿元;为全资子公司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2.00亿元;为全资子公司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10.98元;为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6.60亿元;为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2.28亿元;为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14.69亿元;为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泓鑫铝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0.87亿元;为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沥鑫铝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1.35亿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文山铝业对参股公司云南天冶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0.32亿元。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07 股票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为加快实施“拓展两头、优化中间”发展战略,构建水电铝加工一体化产业完整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结合公司运营实际,需要公司在资源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方面谋求稳定且实力强大的战略合作伙伴,并通过股权关系以固化、强化。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际”)作为一家在有色金属行业内具备国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揽能力的优势企业,为顺利实施云铝股份未来海外资源开发项目,使公司产业发展得到更好地工程技术支撑,2012年,公司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云铝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国际”)为投资主体,参与了中铝国际2012年度的H股发行,认购了总值(含经纪佣金、征费)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股份。

  此事项经2012年6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完毕,目前公司持有中铝国际H股股票1,945.5万股。

  二、2017年度证券投资损益情况

  截止2017年度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国际参与认购的中铝国际H股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截止2017年报告期末,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423,572.09元,当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1,032,169.40元。

  三、证券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确保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公司在证券投资中非常注重内部控制工作及内控流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2年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控制度严格落实,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07 股票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根据2018年3月19日(星期一)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时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9日15:00-2018年4月10日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9日15:00至2018年4月10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种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3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凡于2018年4月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18年向金融机构申请并使用授信办理融资的议案》;

  2.《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相互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

  4.《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9.《关于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

  10.《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云南冶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

  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向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购电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

  13.《关于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1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14.《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7日、2018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流通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4月9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邮政编码:650502

  联系人:王冀奭 邹云平 肖伟

  联系电话:0871—67455923

  传真:0871—67455605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9月修订)的相关要求,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7

  2.投票简称:云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召开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委托人/本单位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委托单位法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委托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委托单位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本版导读

2018-03-2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