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8-03-2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关于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23日(星期二)开市时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2018年1月30日先后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和《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6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并于2018年2月13日、2018年2月23日、2018年2月27日、2018年3月6日、2018年3月13日先后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境外上市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及交易金额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所属行业与公司相关业务属于同一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相关业务。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协议的大部分条款达成一致,但部分核心条款尚处于最后谈判阶段,公司正全力与交易对方推进本次谈判进程。公司已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相关中介机构担任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目前各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各项工作,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也在准备中。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公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9日

本版导读

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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