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69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2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69次会议于2018年3月19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撤销结算中心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财务办理关税保函业务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在本公司成员企业内开展关税保函业务,关税保函额度5亿元,期限一年;关税保函业务的费率由广州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合市场水平及被担保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乘用车A86车型项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A86车型项目的实施。项目总投资16,380万元,其中研发费用8,544万元由本公司统筹考虑,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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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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