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3-2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18-018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 3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12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决议的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一直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决定在对等条件下,向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对等数额15亿元以内银行贷款担保。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担保具体事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关联董事牛钢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更好的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的利益,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八十二条“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由董事会(董事局)、监事会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非职工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非职工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非职工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董事局)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非职工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现更改为“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由董事会(董事局)、监事会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以以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方式提名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非职工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非职工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非职工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董事局)或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的股东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非职工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4月4日(星期三)在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第一、二项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具体事项详见《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0)。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18-019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章程修订情况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更好的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的利益,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网公告附件:《公司章程》(2018年3月修订)全文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4日09 点00 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总部1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3日

  至2018年4月4日

  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3日15:00至2018年4月4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8年3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2018-019)。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8年04月03日15:00至2018年04月04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1人)或其委托代理人(1人)可到公司证券部现场登记,也可以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2018年4月3日下午16:00前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8年3月28日至4月3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9:00-下午16:00。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个人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个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参会规定: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内登记,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入场。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411-83880485

  4、传真号码:0411-83880798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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