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集合信托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8-03-2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5日和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建设、技术改造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含国债回购等),投资品种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类公司等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含国债回购等)以及有充分抵押品或担保的委托贷款等投资品种,在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托”)签订了《浙金汇业96号中梁滨江首府项目集合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认购该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单位份数5,000万份,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集合信托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近期,公司购买的上述信托理财产品已提前到期,该信托理财产品实际存续天数113天,公司已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8.10%,合计获得投资理财收益人民币1,253,835.62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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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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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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