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8-03-2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19日,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先生的通知,张庆华先生分别于2018年3月16日、3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290,000股股份分别质押给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信支行(以下简称"长沙银行")、广发证券。

  本次股份质押中的4,260,000股股份是对2017年3月27日张庆华先生与长沙银行办理的股票质押(详见公司2017-021、2017-103号公告)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质押期限与前次质押期限一致;质押给广发证券的3,030,000股股份所获得资金主要用于个人投资,质押期限至2018年9月15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6,91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1%,本次质押股份数7,29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6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张庆华先生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107,901,47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8.7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04%。

  张庆华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上述股份质押的履约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股票红利、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等。张庆华先生所持股份质押可能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实质性违约风险,股份质押不会引起张庆华先生对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的转移。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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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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