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18-03-2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意见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该所自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以来,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业务。

  鉴于2017年的审计约定业务已经如期完成,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18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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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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