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8-03-2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关于更换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德证券张永毅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但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为保证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德证券现委派罗民先生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禾跃先生和罗民先生。

  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代表人罗民先生简历。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9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罗民先生简历

  罗民先生,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了中国银行首次公开发行、招商银行配股、华夏银行非公开发行与次级债、中国石油首次公开发行、中海集运首次公开发行、中国再保改制上市、首都机场公司债与H股配售、盐田港配股、中信国安非公开发行、中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安凯客车非公开发行、曹妃甸企业债、太极实业配股等项目。罗民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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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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