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3-2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8-01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726)自2018年3月2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发布公告,受近期股票市场下跌影响,公司股价波动较大,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的股份已触及质押约定的平仓线,可能存在平仓风险。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龙大肉食,证券代码:002726)自2018年2月13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因公司正在筹划收购自然人陈福祥先生持有的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祥")51%股权事宜,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龙大肉食,证券代码:002726)自2018年2月27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转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13日、2018年2月27日、2018年3月6日、2018年3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停牌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平仓风险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2018-011、2018-013、2018-01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股权收购涉及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8-018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低风险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7年12月12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委托理财工作,授权公司董事长纪鹏斌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委托理财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000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阳支行(以下简称"中信莱阳支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9340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情况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9340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3、币种:人民币

  4、投资范围:本产品为结构性理财产品,理财资金全额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方式进行投资运作。本产品的上述投资范围将有可能随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或中信银行基于勤勉尽职从投资者利益出发,对投资范围进行调整。

  5、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

  6、参考年化净收益率:

  产品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如下:(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6.0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3.82%;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6.0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22%。

  以上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7、收益起计日:2018年3月16日

  8、产品到期日:2018年4月20日

  9、期限:35天

  10、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产品到期时一次性收回理财本金和收益

  11、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莱阳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各类理财产品均面临不同程度的风险,其中: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您可能因市场变动而损失全部本金且无法取得任何收益。

  2、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投资者提前赎回其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可能导致本金和收益的损失。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理财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5、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理财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投资者,可能会由此而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遇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联系标的市场波动将可能导致产品收益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本金到期全额返还且理财年化收益率为3.82%。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龙旺庄分理处"汇利丰"2017年第427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7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7-019。该产品已到期。

  2、公司全资子公司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香江分理处"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7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7-022。该产品已到期。

  3、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000元购买中信银行烟台莱阳支行"共赢保本天天快B"人民币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7年8月11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7-075。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0,000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莱阳支行"工银保本型'随心E'(定向山东)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年第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7年9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7-085。该产品已到期。

  5、 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000元购买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鑫凤凰'人民币机构理财第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7年12月9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7-107。该产品已到期。

  6、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000元购买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鑫凤凰'人民币机构理财2018年第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8年1月26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006。该产品已到期。

  六、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利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详情见2017年11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七、交易审批权限

  本次交易的额度未超过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

  八、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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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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