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18-03-2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董事、总经理谢昌贤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运添先生和董事会秘书邓一新女士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收到董事、总经理谢昌贤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运添先生和董事会秘书邓一新女士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结果情况告知函》,其于2017年8月30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满,但均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2017年8月30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

  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3、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

  二、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董事、总经理谢昌贤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运添先生和董事会秘书邓一新女士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但均未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2、董事、总经理谢昌贤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运添先生和董事会秘书邓一新女士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届满但未实施减持。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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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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