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票交易相关说明的公告

2018-03-2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19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集团”)书面通知,知悉爱众集团因工作人员误操作,在实施增持过程中出现短线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爱众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2018年2月7日,爱众集团累计持有公司股票13,620.98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4.37%,其一致行动人“领瑞投资﹒安瑞1号”持有公司1,664.519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7%,爱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5,285.500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6.13%。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自2018年2月8日披露增持公告之日起,爱众集团计划未来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并承诺不会减持公司股份。爱众集团于2018年2月8日、2月9日、2月12日、2月14日、3月13日分别增持公司股票5,000股、240,600股、79,500股、74,300股、20,000股,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19,400股。

  二、爱众集团误操作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2018年3月19日,爱众集团继续增持公司股票,9:53:49时开始陆续报盘买入,9:53:49至9:53:55期间累计成交20,000股。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在后续买入过程中误操作为卖出,误将一笔“买入”指令操作成“卖出”,错误委托卖出公司股票20,000股,导致于10:01:09时以4.99元/股卖出20,000股。虽在下单后马上执行了撤回,但已经卖出成交了20,000股,卖出成交价格4.99元/股,卖出股份占公司0.00211%。当即,爱众集团暂停了所有操作。2018年3月19日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

  截止2018年3月19日,爱众集团累计持有公司股票13,662.92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4.41%,其一致行动人“领瑞投资﹒安瑞1号”持有公司1,664.519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7%,爱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5,327.440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6.17%。

  经自查,上述交易未在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事宜的敏感期内,属于误操作而卖出上市公司股票,并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本次误操作的补救措施

  1、根据《证券法》第47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7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经爱众集团核实,本时段交易买入与卖出价格均为4.99元/股,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

  2、爱众集团认为:本次误操作系操作人员操作失误所致,爱众集团并未从中获取任何收益,该行为不表示爱众集团将减持公司的股权。虽然本次误操作没有导致公司股价发生异动,但爱众集团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误操作的严重性,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保证将进一步加强操作人员专业培训,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同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的规定。

  四、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你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爱众集团将在增持计划期间(2018年2月8日-2018年8月8日)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按照增持计划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本版导读

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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