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7),经事后核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上述公告中的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相关内容如下:
更正前: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
更正后: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9日下午15:00-2018年4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见谅。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内部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