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3-2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15:00至2018年3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7号5号楼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5)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彭聪先生在外出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共同推举董事黄海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20人,代表股份402,433,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65,799,353股的52.5508%。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321,400,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65,799,353股的41.96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81,032,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65,799,353股的10.581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德恒(天津)律师事务所杜嘉霁律师、张松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提名王爱俭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1,712,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9%;反对715,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8%;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311,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06%;反对715,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32%;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

  本议案涉及聘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2、审议《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书(二)>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的关联股东连良桂先生、彭聪先生、百达永信(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华毓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泰达新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浙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0,311,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06%;反对715,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832%;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311,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06%;反对715,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32%;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天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嘉霁律师、张松律师。

  3、结论性意见: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2018-03-2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