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

2018-04-26 来源: 作者: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22 公司简称:中天科技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议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3,066,072,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306,607,252.1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645,355,333.71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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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致力于光通信、电力传输、新能源、海底光电传输四大板块。

  1、光通信业务:公司拥有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并全资控股的光纤预制棒子公司,与下游的光纤、光缆、ODN设备形成“棒纤缆+ODN”全产业链,可为光通信骨干网、城域网、FTTx、数据中心接入等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公司射频电缆、漏泄电缆、铁路信号电缆、连接器件、天线等产品,用于铁塔无线天馈系统、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等领域。公司光通信全产业链均进行了技改、扩产,随着上下游新增产能释放,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2、电力业务:公司现已形成电力“输配一体化”产业链,大截面大长度钢芯铝绞线、普通导线、特种导线、电力光缆(OPGW、ADSS等)、高压交/直流电力电缆、装备电缆、金具、绝缘子、变压器等产品,在特高压、智能电网及农网改造等工程项目中大批量中标。公司研发新型金属基石墨烯复合制品材料,将实现特种导线性能突破;公司将海缆的大长度、高阻水技术创新运用到陆上电缆,打造关键材料、高端装备、交直流电缆、附件、EPC工程全产业链,进一步提升电力产业链毛利率水平。

  3、新能源业务:公司已形成电站建设为龙头、分布式光伏为特色、微电网技术为核心、自主研发的光伏背板材料、光伏支架、光伏电缆、接线盒等产品配套的光伏产业链。公司锂电池业务专注高比能量、高安全性、高倍率产品技术。储能电池在大型储能系统、通信基站、后备电源等领域应用;动力电池在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应用,同时自主研发新能源汽车充电电缆、充电枪等配套产品。公司已建成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桩三位一体的电力储能系统,进一步扩大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助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4、海缆业务:公司以海底光缆、海底电缆、海底光电复合缆、±525kV超高压柔性直流海底电缆业务为主体,同时成功研发脐带缆、水下接驳盒、水下特种连接器及其他海工器件产品,在海上风电、海上油气田钻井平台、岛屿输电通信、水下通信、海底观测网等领域应用。公司拥有能源互联网关键支撑技术:特高压输电技术、柔性直流输电技术、海底光电缆技术、大容量储能技术、水下生产系统用脐带缆技术;可为海底观测网提供五大核心关键技术:岸站控制技术;深海光电复合缆技术;深海缆连接、分支技术;深海主、次接驳盒技术;水密光、电连接器技术等。

  (二)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专门事业部门对母子公司实行集中采购、集中销售、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根据生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以集中采购模式,由采购部统一进行原材料采购。

  2、生产模式:由母公司及下辖多个产品子公司进行不同产品的生产。公司按照以销定产原则,根据年度、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结合生产能力综合平衡后,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下达公司生产部门及各产品子公司,再由公司生产部门及各产品子公司编制相应生产计划,具体组织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通过下属通信事业部、电网事业部、轨道交通事业部、专网事业部、宽带事业部、光电事业部、海洋事业部及国际事业部销售产品,销售方式主要为参与客户采购招标实现销售。

  (三)行业情况

  1、光通信行业

  光通信是一种以光波作为传输媒质的通信方式,具有传输频带宽、通信容量大、传输损耗低、中继距离长等优点,在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以及电力、广电等通信网络广泛应用。光通信产品主要包括光纤光缆、光器件和光通信设备三大部分,光纤光缆是目前光网络信号传输的最佳媒介。报告期内,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光通信行业市场需求量持续增长:“宽带中国”战略持续推进、接入网及4G网络建设,驱动运营商加大网建投资力度;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发展,4K视频、虚拟现实(VR)、视频直播等应用普及,企业网、数据中心规模建设,互联网应用扩大升级,多因素驱动互联网数据流量快速增长,“提速降费”驱动光通信基建需求;我国原有“八纵八横”光缆骨干网面临升级改造扩容,同时催生光网络从100G到400G演进需求等等。2017年,运营商光纤光缆集采规模继续扩大,同时光纤和光纤预制棒反倾销持续,光纤价格继续上涨,光通信行业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特别是拥有“光棒-光纤-光缆”一体化的企业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2、电力行业

  电力系统由发电、变电、输电、配电和用电等环节组成,其中输电线路材料和配电设备是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输电线路材料主要包括导线、金具、绝缘子等,配电设备主要包括电力电缆、变压器、高低压成套设备等,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品。目前,我国输配电行业仍存在生产企业较多、集中度低、常规产品产能过剩、低端市场竞争激烈的问题,也同时存在较高技术壁垒的特种导线、高压电缆等高端产品缺少,产能结构问题突出。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电网投资4854亿元,以特高压为代表的电网建设加快推进,将建成“两交五直”特高压工程、“四交四直”特高压工程、“九纵九横两环”高速公路快充网、川渝第三通道等重点工程,加快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南方电网也加大了农网改造及配电网建设投资力度。上述因素带动输配电产品需求增长,总体来看,报告期内电网建设投资拉动输配电产品需求持续增长。

  3、新能源行业

  新能源产业包括新能源的开发和应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实施“清洁替代”和“电能替代”是现阶段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光伏发电和锂电池是新能源产业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受国家政策支持快速发展。光伏产业是半导体技术与新能源需求相结合产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太阳能开发利用规模快速扩大,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加快,成本显著降低,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重要领域。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53.06GW,其中,光伏电站33.62GW,同比增长11%;分布式光伏19.44GW,同比增长3.7倍。公司主营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是国家引导的重点发展业务。

  锂电池是一种重要的电子基础产品和化学电源产品,根据功能与应用领域的不同,主要分为消费型、动力型和储能型等:消费型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等数码产品;动力型主要应用于电动汽车、轨道交通、电动工具等;储能型电池主要应用于小型储能电源与不间断电源(UPS)、通信基站储能以及新能源储能等领域。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储能技术的突破,我国锂电池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十三五”新兴产业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当年产销200万辆以上,累计产销超过500万辆。2017年新能源汽车销量77.7万辆, 同比增长53.3%,要实现2020年的目标, 这是《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战略部署,也是我国汽车亮点所在。

  4、海缆行业

  海缆包括海底光缆、海底电缆、海底光电复合缆,主要应用于海上风电、海上油气钻井平台、岛屿输电通信、水下通信、海底观测网等领域;同时,能源互联网及水下观测需求带动海缆产业向水下接驳盒、特种连接器、脐带缆、特种探测缆等产品延伸,技术向深海和更高电压等级发展。海缆制造的核心技术长期被外资掌控,国际海缆项目则往往由耐克森、普睿司曼等外资企业垄断,国内海缆制造企业较少。海洋经济开发对海缆及相关设备的潜在需求巨大。同时,国家规划建设服务于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综合管理、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全国海洋观测网,将对海底光缆、水下接驳盒、特种连接器等产生较大需求。近三年,我国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工程,我国海缆企业可生产35kV阵列电缆,更高电压等级阵列电缆正在研发中。我国的海缆生产企业要研发、生产高端的海底电缆,向220kV及以上的大长度、大截面海底电缆、直流海缆、动态海缆及其附件以及海底电缆工程总承包方向发展。2017年,中国海上风电取得突破进展,新增装机共319台,新增装机容量达到116万千瓦,同比增长97%;累计装机达到279万千瓦。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的推进,公司主营业务所属的电信、电力、新能源行业为国家战略发展的重点板块,国内“宽带中国”持续建设、5G业务推进,使得电信运营商光纤集采量创出同期新高,同时,国际新兴市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启动给光通讯行业带来持续的增量;新能源、特高压电网、海洋工程等重大规划及重大工程实施,给公司相关主营产品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经营情况如下:

  (1)电信产业链

  光纤、光棒规模效应逐渐释放

  报告期内,为抓住光通讯行业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公司进一步扩充了光纤、光棒产品的产能,实现光棒-光纤-光缆上下游产能的100%匹配。第二季度,光纤规模效应逐渐释放,运营商光纤采购平均执行价提升,在产量释放、价格提升的双重影响下,通信产业链的毛利率进一步改善。随着光纤、光棒产能释放规模的扩大,通信产业链毛利水平还将进一步提升。

  特种产品为通信产业技术升级做准备

  公司已形成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特种光缆-射频电缆-ODN等完整的光通信产业链,并为5G通信技术、100G通信传输技术开发了相应的特种光纤及天线产品,为通信产业技术升级储备产品。

  (2)电力产业链:大长度、高电压优化产品结构

  公司电力产业链包括:高压电缆、超高压电缆、导线、特种导线等。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行及全球能源互联网方案的构建,长距离输电成为电网建设的重要技术方向。报告期内,特高压项目快速推进及“一带一路”上国家重大项目的开展,增加了公司高压电缆、特种导线产品的市场需求。

  (3)新能源产业链:产能扩大、市占率提升

  公司新能源产业链包括:光伏电站、光伏背板材料、光伏支架、储能电池等。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扩大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建设,增加电站持有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产品的销售,在全国推进分布式电站投资、开发、建设、运维服务等业务;背板材料以技术创新产品赢得主流组件企业的认可,报告期内,产能规模扩大,产品市占率进一步提升;中天储能动力锂电池产品达到国家关于锂电池最新能量密度比指引要求,同时公司设计生产的储能系统成为国家电网在电力储能领域的示范工程。

  (4)海洋系列产品:进一步延伸产业链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形成海底光缆、海底电缆、接驳盒、水下连接器件等海洋系列产品,并在现有基础上做进一步的延伸。报告期内,海底线缆产能进一步提升,以满足风力发电、石油平台及国防安全等市场需求的增长;不断提高海底电缆电压等级,开发直流输电技术;引进技术团队,成立专业的海上风电、海底线缆施工团队,进一步延伸海洋系列产品服务链。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光通信、电力、新能源行业发展现状,结合自身产业结构优势,践行“两延伸、两提升”的发展战略,以“高端化、精细化、智能化”为目标,坚定不移走“精细制造、智能制造”发展道路。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01,395,690.07元,同比增长28.39%,净利润1,797,546,557.40元,同比增长12.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99,424,780.40元,同比增长14.61%,每股收益 0.591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光伏发电行业毛利率减少27.63个百分点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目前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光伏电站折旧年限由20年调整为10年,其他情况均不发生变化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目前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现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于2011年进入光伏发电领域,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运维。分布式光伏是在企业厂房、居民住宅、公共建筑物等屋顶安装光伏电站,相对于集中式地面电站,分布式在我国起步较晚,技术应用、管理和运营模式都在探索之中。2014年9月,光伏技术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35,000万元投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150MWp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并根据相关规定和光伏行业特点,对光伏电站执行20年折旧年限。

  目前公司电站已规模化运营并向其他地区拓展,考虑到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屋面承载能力弱化影响电站寿命、建筑产权变更存在较多不确定性等因素,从审慎性原则出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规定,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企业应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与原先会计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进行相应调整。为进一步降低电站长期投资的不确定性风险,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自2017年1月1日起,将光伏电站折旧年限由20年调整为10年,其他情况均不发生变化。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公司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前后比较表

  ■

  2、折旧年限调整后,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不变,净残值率为5%。

  3、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自2017年1月1日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目前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光伏电站折旧年限由20年调整为10年,其他情况均不发生变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增加本期折旧额2,490.5万元,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减少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1,807万元,减少公司本期末所有者权益1,807万元。

  2、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8月28日,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最近颁布的关于增值税、政府补助等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会计政策需要做以下变更:

  一、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3号”文的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规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财务处理,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进行修订,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修订,公司有关财务处理将按新《会计准则》执行。本次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二、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5号”文的变更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及2017年1月1日至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了梳理,即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上述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3、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4月24日,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表对相关科目进行修订。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30号”文的变更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该通知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与损失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相应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6,174,362.01元、营业外支出3,814,757.11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2,359,604.90元。本报告期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科目1,797,546,557.40元,“终止经营净利润”科目0.00元。该调整对可比期间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16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内容如下:

  (一)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四)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五)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六)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七)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八)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17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一)本人/本机构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二)本人/本机构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23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标的公司2017年度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年11月完成发行股份购买中天合金技术有限公司、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和江东金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本公司与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集团公司”)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 2017年度实际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0号)核准,本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33,970,782股新股购买其持有的中天合金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江东金具设备有限公司60%的股权;向南通中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297,394股新股购买其持有的江东金具设备有限公司40%的股权。每股发行价格为14.58元/股。

  2015年11月6日,上述标的公司已按照法定方式过户给本公司,并已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承诺业绩情况

  本次交易于2015年实施完毕,业绩补偿期限为2015年、2016年及2017年。根据标的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经审计财务数据以及《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2015年、2016年及2017年的合计预测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4,241万元、15,603万元和17,909万元。实际利润数需扣除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在当期以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模拟计算的利息收入。

  标的资产业绩补偿期限内每年实现的实际利润数未达到当年度预测实现净利润的,中天集团公司应向本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即本公司有权以 1 元的总价格回购中天集团公司应补偿股份,中天集团公司业绩补偿期限内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以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向中天集团公司支付的股票总数为上限。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标的公司于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募集配套资金当期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后的净利润合计分别为24,472.55万元和22,004.35万元,达到业绩承诺2017年度不低于17,909万元的水平。

  四、上网公告附件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标的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编号:临2018-019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表对相关科目进行修订。

  根据相关规定,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1、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30号”文的变更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该通知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与损失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

  2、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公司已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相应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6,174,362.01元、营业外支出3,814,757.11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2,359,604.90元。该调整对可比期间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20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4G智能电调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投资总金额18,500万元,实施主体为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中天科技之控股子公司)

  ●新项目名称:4G+/5G 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投资总金额13,0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1,302.02万元,实施主体为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天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筹建中,以工商核准信息为准)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1,302.02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入方式: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对中天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现金出资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1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400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5年11月向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天科技集团”)发行133,970,782股、向南通中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昱”)发行20,297,394股,购买中天科技集团持有的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中天宽带”)、中天合金技术有限公司(“中天合金”)100%股权,以及中天科技集团和南通中昱合计持有的江东金具设备有限公司(“江东金具”)100%股权,交易价格14.58元/股,交易总对价为224,923万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根据证监会上述核准文件,公司于2015年12月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272,727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4.00元,扣除发行手续费人民币37,039,989.92元,实际收到主承销商高盛高华汇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62,960,004.08元。经中兴华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5)第JS0090号《验资报告》审验,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562,960,004.08元已于2015年12月1日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南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26008607018170100727的人民币账户内。

  根据本次配套融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4G智能电调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金额18,500万元,实施主体为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金额为11,302.02万元,占该项目总筹资额的61.09%,占2015年配套融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8.84%。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4G+/5G 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拟投资总金额13,0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1,302.02万元,自筹资金1,697.98万元,实施主体为中天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无线通信”)。

  中天宽带拟以对中天无线通信现金出资的方式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新项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当前通信市场需求变化作出的相应产品升级,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开拓占领新兴市场,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保持和强化竞争力。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4G智能电调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项目)经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技2014备案212号)备案。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拟投资总金额为18,500万元,其中建设固定资产投资 12,960.06万元,总流动资金5,539.94万元。项目达产后,形成年新增4G智能电调天线系列产品15万面的生产能力。

  2、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18年4月23日,原项目实际投资5752.95万元。项目完工程度达33.84%。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拟定原项目的原因

  移动通信的使用业务量快速增长,驱动国内外运营商开启了快速建设4G网络的时代。工信部向三大运营商发放LTE-TDD制式的4G牌照,2015年工信部向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发放LTE-FDD制式的4G牌照,开启了全国4G建设的狂潮,2015年计划新建4G基站超过80万个,4G网络覆盖县城和发达乡镇,大大推动了天线产业的发展。可以预测未来5年内,中国的4G LTE网络快速走向黄金发展的年代,给天线项目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因此公司将原项目作为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向项目之一,为公司在新项目实施和推进方面提供支持。

  2、原项目实施方式的重大变化

  随着超高清视频直播、视频电话会议等视频业务的广泛需求,后4G及5G移动通信技术研究已在全球全面开展。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和《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重要文件中均提出了要积极推进5G发展。

  为此启动了4G+/5G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主要目的将研发出满足于未来网络的新型宽频多频多端口4G天线系列产品、中频段5G天线系列产品、5G毫米波大规模天线产品、专网通信基站天线产品。

  3、继续实施原项目存在的具体困难、按原计划投入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国内电信运营商经过几年的密集投资,4G网络日趋完善,根据国家5G通信发展规划,到2020年实现5G的正式商用,5G天线的市场需求已形成。公司根据当前通信架构升级趋势,拟将原募集资金项目“4G智能电调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内容做相应的扩充,变更为“4G+/5G 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现更多功能,满足电信运营商下一代移动通信的需要。

  三、新项目具体内容

  1、新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4G+/5G 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投资金额:新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1,302.02万元,自有资金1,697.98万元。项目将致力于4G+和5G通信基站天线的研发及产业化,解决日益增长的通信需求量、有限的频谱资源、多径衰减、远近效应、共道干扰、设备的通用性等之间的矛盾。

  2、新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实施主体名称:中天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核准为准)

  住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3、变更募集资金的投入方式

  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对中天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现金出资的方式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新项目。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天线作为实现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核心设备之一,是移动通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伴随着移动通信产业的进步实现了快速的发展,并将会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移动通信的使用业务量快速增长,驱动国内外运营商开启了快速建设4G网络的时代。工信部向三大运营商发放LTE-TDD制式的4G牌照,2015年工信部向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发放LTE-FDD制式的4G牌照,开启了全国4G建设的狂潮,中国的4G LTE网络快速走向黄金发展的年代,给天线项目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随着超高清视频直播、视频电话会议等视频业务的广泛需求,后4G及5G移动通信技术研究已在全球全面开展。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和《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重要文件中均提出了要积极推进5G发展。

  为此启动了4G+/5G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项目主要目的将研发出满足于未来网络的新型宽频多频多端口4G天线系列产品、中频段5G天线系列产品、5G毫米波大规模天线产品、专网通信基站天线产品。

  (二)新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1)技术风险分析与控制

  本项目产品投资大、技术含量高、工艺路线复杂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工艺放大后,在批量生产中可能会带来一定的质量控制风险。 对此公司将加大科研投入,加强技术攻关、加快项目建设,稳定产品工艺,同时不断完善和提升新产品的技术水平,保持产品与市场需求匹配,符合行业发展方向。;

  (2)市场风险分析与控制。

  由于本产品具有高投资、高附加值等特点,虽然目前因技术门槛较高,但随着市场前景越来越看好,参与的制造商将增加,市场竞争可能导致产品利润率下降。对此,公司将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与科研院所的合作,研制系列产品,形成产品群优势;同时利用现有产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加强技术服务和维护好销售渠道和营销队伍建设建设,开拓新市场、新应用领域。

  (3)资金风险分析

  当前,信贷条件收紧,项目融资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通过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可满足新项项目的投资需求。

  综上所述,虽然项目实施中可能会出现风险,但企业有能力化解这些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新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4G+/5G 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项目)的备案文件正在申请办理过程中。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当前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向项目之一“4G智能电调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项目)变更为“4G+/5G 天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项目),并以现金出资方式将变更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实施主体中天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当前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事项在程序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天科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事项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4、《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22 股票简称:中天科技 编号:临2018- 021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满足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一)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人民币。

  (二)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三)资金用途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置换银行贷款。

  (四)发行价格和发行利率

  按面值发行,面值为 100 元;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六)发行的方式

  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由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以承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七)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及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日期、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还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22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订内容:第十三条、增加条款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或“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双绞合金属材料网面”、“合成材料网面”、“金属编织网”、“ 电缆附件”、“水下基础信息网络设备”、“海底观测接驳设备”、“海工装备”、“海缆接头盒及附件”、“环境监测设备”、“水利水务设备”、“水密连接器及组件”、“舰载连接器及组件”、“泡沫铝及其合金材料相关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设计、安装、技术服务”、“海洋观测及环境监测”。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并决议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订、同时增加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条款

  修订前: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电线、电缆、导线、铝包钢绞线、铁路用贯通地线、舰船电缆、舰船光缆、水密电缆、消、测磁电缆、不锈钢管、金具、绝缘子、避雷器、有源器件、无源器件及其他光电子器件、高低压成套开关电器设备、变压器、天线、通信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光纤复合相线、光纤复合绝缘电缆、陆用光电缆、海底光电缆、海洋管道、射频电缆、漏泄电缆、铁路信号缆、高温同轴缆、高温线缆、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光伏背板、光伏接线盒、连接器、支架、充电设备用连接装置、储能系统、混合动力及电动汽车电池系统、锂电池、钠硫电池、钒电池、交流不间断电源、一体化电源、应急电源、充放电设备、逆变设备、通信设备用直流远供电源设备、风机发电设备及相关材料和附件、塑料制品、高纯石英玻璃、高纯纳米颗粒及其相关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设计、安装、技术服务;铜合金、铝合金、镁合金铸造、板、管、型材加工技术的开发;光缆、电线、电缆监测管理系统、输电线路监测管理系统、变电站监控系统、温度测量设备、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技术服务;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电源、微电网的设计、运行维护的管理服务;送变电工程设计;电力通信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输变电、配电、通信、光伏发电、分布式电源工程总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通信及网络信息产品的开发;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承包与企业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并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订后:

  第十三条 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电线、电缆、导线、铝包钢绞线、双绞合金属材料网面、合成材料网面、金属编织网、铁路用贯通地线、舰船电缆、舰船光缆、水密电缆、消、测磁电缆、不锈钢管、金具、绝缘子、避雷器、有源器件、无源器件及其他光电子器件、高低压成套开关电器设备、变压器、天线、通信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光纤复合相线、光纤复合绝缘电缆、陆用光电缆、海底光电缆、海洋管道、射频电缆、漏泄电缆、铁路信号缆、高温同轴缆、高温线缆、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光伏背板、光伏接线盒、连接器、支架、充电设备用连接装置、储能系统、混合动力及电动汽车电池系统、锂电池、钠硫电池、钒电池、交流不间断电源、一体化电源、应急电源、充放电设备、逆变设备、通信设备用直流远供电源设备、电缆附件、风机发电设备及相关材料和附件、塑料制品、高纯石英玻璃、高纯纳米颗粒、水下基础信息网络设备、海底观测接驳设备、海工装备、海缆接头盒及附件、环境监测设备、水利水务设备、水密连接器及组件、舰载连接器及组件及其相关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设计、安装、技术服务;铜合金、铝合金、镁合金铸造、板、管、型材加工技术的开发;泡沫铝及其合金材料相关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设计、安装、技术服务;光缆、电线、电缆监测管理系统、输电线路监测管理系统、变电站监控系统、温度测量设备、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技术服务;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电源、微电网的设计、运行维护的管理服务;送变电工程设计;电力通信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输变电、配电、通信、光伏发电、分布式电源、海洋观测及环境监测工程总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通信及网络信息产品的开发;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承包与企业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并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增加条款

  为积极响应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的号召,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增加党建工作一章,后续条款自动顺延,后续条款内容所涉及遵照前述条款内容时,所遵照条款也自动顺延。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职数、职务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承担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党委研究决定以下事项:

  (一)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指示在公司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党委和纪委的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及重大活动的部署和安排;

  (三)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制订工作制度,违纪案件和违纪党员处理意见的审议和批准;

  (四)公司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管理骨干队伍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五)公司党委领导成员的分工与调整,党群组织及其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的设置或调整,党群干部的任免和奖惩;

  (六)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创建中的重大事项;

  (七)公司纪委、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八)以公司党委、纪委名义向上级组织、纪委请示和报告的重大事项,向下级党组织、纪检机构发布的重要文件和做出的重要决定。

  (下转B202版)

本版导读

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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