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一季度报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8-58
2018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廷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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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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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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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余额较期初减少23.25%,主要原因为公司所持大通燃气股票股价下降;
2、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年初减少30.24%,主要原因为公司持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应收账款总额持续下降;
3、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43.49%,主要原因为应收往来款项增加;
4、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30.01%,主要原因为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
5、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2.64%,主要原因为超硬材料产品市场整体需求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该产品销售数量、销售单价均有一定幅度增长,使得营业收入增长;
6、本报告期,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7.59%,主要原因为超硬材料产品销售数量及销售单价增加;
7、本报告期,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35.56%,主要原因为应交流转税增加,应支付的税金及附加增加;
8、本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18.74%,主要原因为带息负债规模总体减少,利息支出下降;
9、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3211.65%,主要原因为已计提坏账准备客户应收账款本期收回;
10、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下降58.01%,主要原因为公司所持大通燃气股票股价下降较大;
11、本报告期,其他收益增长较大,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12、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增长809.63%,主要原因为超硬材料产品市场需求整体增加,销售数量及销售毛利率同比有一定幅度增长,使得利润总额增加;
13、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92.21%,主要原因为公司现金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14、本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长427.54%,主要原因为销售收入增加,缴纳的增值税等税费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 年 8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湘稽调查字 0579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8),并按规定每月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目前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经营活动未受事件影响,经营情况正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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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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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8-56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2日以邮件和口头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陈建华、魏军、李玉顺、扈乃祥、李晓颖、牛建伟、韩赤风、董敏、吴忠。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表决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8-57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2日以邮件和口头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分别为杨世平、朱绍勇、郭长吉、温志高、王建国。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表决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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