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6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对于连锁超市行业中便利超市细分领域而言,因销售的产品主要是居民日常生活必须的商品,总体没有明显的季节性和周期性。
一、行业发展
2017年,国内外宏观经济复杂多变,四川省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态势。据四川统计局数据:四川地区2017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4044.1亿元,比上年增长12.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436.4亿元,增长12.1%。商品零售额14992.7亿元,增长12.0%;餐饮收入2487.8亿元,增长12.4%。在限额以上企业(单位)中,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零售额601.7亿元,增长33.4%。从限额以上企业(单位)主要商品零售额看,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16.3%,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6.5%,日用品类增长19.5%。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为便利超市的连锁经营,以“方便、实惠、放心”为经营特色,多年来始终保持稳健发展势头,已发展成为“云平台大数据+商品+社区服务+金融”的互联网+现代科技连锁公司。从全国便利连锁超市细分领域来看,公司的经营规模、盈利能力也位于同行业前列,为中国A股市场首家便利连锁超市上市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零售相关业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大幅度地提升公司信息化程度,加强数据应用;优化进货渠道,提升毛利率,使公司经营业绩得到大幅度上升。公司实现商品收入693,894.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77%;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92.99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4.28%。另外,2017年增值业务收入615,128.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5%。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
1.不断调整和优化商品结构
相较于人人乐、步步高等大型超市,公司一直以便利店的经营为主,大部分门店面积在200平米,门店面积较小,商品种类较少,主要扎根于居民社区。为了杜绝商品同质化的发生,增加销售收入,提高商品周转率,公司新增数据分析部门,加强商品销售数据分析力度,不断淘汰周转率低下等滞销类商品,进一步优化商品品类、品牌,优化供应链。
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消费者对进口商品增长的需求,公司根据门店所处的商圈,针对性地调整部分门店商品品类,严选供应商,为消费者提供时尚、健康的进口商品。
同时,公司去掉了部分商品的中间销售环节,直接对接生产厂家,提升商品毛利率。
2、持续改造升级,提升购物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开展门店改造升级工作,一方面是门店装修、设施设备升级,公司对开业时间较长、装修较为陈旧的门店,开展了针对性的升级改造,从门店装修改造、设施设备升级、店内商品陈列布局、店外招牌翻新等方面,提升公司门店经营环境、档次,同时,也提高门店工作效率。
另一方面,公司不定期对门店员工进行培训,从员工服务技能、服务意识等多个方面入手,提高员工的服务态度。以提升顾客购物体验和顾客满意度的方式,达到提高门店聚客能力的目的。
3、门店
报告期,公司实施“以成都为中心,向周边城市辐射”的发展战略,不断拓展新门店。
与此同时,公司加大对各门店的销售分析工作,对于长期销售不理想的门店,公司根据门店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或优化商品结构调整门店商品品类,或缩小门店经营面积,或关闭亏损严重门店。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门店2730家,报告期内,公司新开门店119家,关闭门店93家,公司以经营便利超市为主,门店平均面积在200平米左右,单个新开、关闭门店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不大。
2017年销售收入前10名门店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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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继续发力开拓增值业务项目
报告期,公司坚持“商品+服务”的差异化竞争策略,继续开拓增值服务项目。报告期公司新增以下服务项目:摩拜单车战略合作 、川航里程扫码付(全积分) 、工行二维码支付、建行龙支付、银联二维码付、世纪源通燃气代收、双流岷江自来水代收、拉卡拉积分兑换业务、乐山电费代收、新繁燃气代收、114平台医院挂号业务、燃气改造业务费代收(成燃)、彭州自来水代收、双流西航港自来水代收、西岭雪山套票代售、眉山兴能燃气代收、社保查询业务及车辆年检预约业务、ETC预约办理业务、共享充电宝业务
其中,公司与成华区政府联合打造的“市民驿站”服务项目,实现了打造“五分钟便民生活圈”的愿景,也是公司“服务大众,方便人民”的服务宗旨的体现。
5、坚持不懈,向智慧零售迈进
2017年以来,线上线下零售企业加速融合,电商和店商之间的界限逐渐消失,“智慧零售”的新形式成为了业内发展的主旋律,在此背景下,公司充分利用大数据,启动红旗云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分析可视化、移动化、动态智能化,满足灵活多变的数据分析需求。科技赋能、创新引领,研发上线自助收银、24小时无人售货服务,为广大消费者带来更便捷、贴心的服务。已成为“云平台大数据+商品+社区服务+金融”的互联网+现代科技连锁公司。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新设一家全资子公司:成都红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8-024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年4月25日13:00时在成都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现场出席会议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世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计,2017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693,894.43万元,同比上年增长9.77%;实现利润总额21,377.05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1.87%;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92.99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4.2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度的主要经营目标为:公司在总结2017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拓展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进行的2018年度财务预算,本预算包括公司及下属20家全资子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计划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3,283.87万元、实现净利润17,317.64万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 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18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另外;本预算不含因公司收购、兼并而增加的经营业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7.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展开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续签采购塑料袋的〈商品委托代销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与成都太阳系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到期续签《商品委托代销合同》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8-028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红旗连锁批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成都太阳系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阳系印务”)签订《商品委托代销合同》,时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子公司拟与太阳系印务续签采购合同,预计采购金额120万,续签时限为一年。
由于太阳系印务为公司关联公司,子公司与太阳系印务签订《商品委托代销合同》,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构成了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曹世如女士、曹曾俊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该议案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度交易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计金额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太阳系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世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7日
主营业务: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包装材料销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2017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2,654,472.68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832,094.45元,净利润为74920.1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最近三年发展规划: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期,需努力实现公司印刷及包装材料销售的平稳发展,积极发展其它印刷品,预计每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
关联关系:太阳系印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太阳系印务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太阳系印务保证代销商品的结算价格绝对不高于其他合作方实际向太阳系印务进行结算的结算价格或者买卖价格。
2、太阳系印务应每月对代销商品货款进行对帐,并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到公司结算部进行结算。太阳系印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出现导致公司无法抵扣进项税等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太阳系印务承担。
3、结算完毕后60日内,公司在收到太阳系印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在太阳系印务补足税款及其他结算资料后向太阳系印务支付货款。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与太阳系印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关于与关联方续签采购塑料袋的〈商品委托代销合同〉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子公司与成都太阳系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所需,且定价公允,有利于交易双方互惠互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核该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子公司与太阳系印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8-027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严洪先生、唐英凯先生、逯东先生将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7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1至8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21、22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信函邮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
邮 编:611731;
传真号码:028-8782553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罗乐女士、彭燕女士
联系电话:028-87825762 028-87825530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97”,投票简称为“红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8(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3日,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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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8-023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8年4月25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逯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严洪先生、唐英凯先生、逯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计,2017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693,894.43万元,同比上年增长9.77%;实现利润总额21,377.05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1.87%;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92.99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4.28%。
4.审议通过了《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的主要经营目标为:公司在总结2017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拓展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进行的2018年度财务预算,本预算包括公司及下属20家全资子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计划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3,283.87万元、实现净利润17,317.64万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 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18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另外;本预算不含因公司收购、兼并而增加的经营业绩。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8] ZD10127号审计报告确认,2017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929,933.7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4,357,326.08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59,248,034.43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99,820,642.10元,本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140,572,607.67元。
根据公司《章程》要求,公司拟按以下方法实施分配:
(1)公司本次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28,560,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12,012,607.67元转入下一年度。
(2)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针对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公司联系电话及邮箱公布如下,请各中小股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电话:028-87825762 邮箱:dshbgs@hqls.com.cn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相符。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年度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续签采购塑料袋的〈商品委托代销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曹世如女士、曹曾俊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子公司成都红旗连锁批发有限公司与成都太阳系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商品委托代销合同》到期后续签,续签时限为一年。公司预计2018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塑料袋金额为人民币120万元,本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关于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时间定于2018年5月23日下午14:30时开始(星期三),召开地点在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8-025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18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8年5月2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年度业绩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曹世如女士;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曹曾俊先生;独立董事逯东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陈慧君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8-026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公司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按《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8-029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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