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8
2018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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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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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学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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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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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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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本报告期内,预付账款同比增加89.37%,主要系本期预付收购万安机械股权款所致。
2、本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加109.93%,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本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增加8713.39%,主要系本期借款利息增加、汇兑损益影响所致。
2、本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79.18%,主要系本期经营性相关政府补助调整到其他收益所致。
3、本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70.23%,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利润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项目
1、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999.89%,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8.84%,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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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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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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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9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4月13日发布了2017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 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时间:2018年5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2、接待方式:采用现场接待方式
3、接待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五楼会议室;
4、登记预约:2018年5月7日一5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与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并同时提供调研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何华燕; 电话:0575-87658897、0575-87605817;传真:0575-87659719。
5、登记和参会时提交的文件要求: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登记时请提供复印件,参会前请出示原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保存留档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6、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来访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7、公司出席人员:公司总经理陈锋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建林先生、公司财务总监江学芳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黎慕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备查文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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