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一季度报告

2018-04-27 来源: 作者: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77 公司简称:新潮能源

  2018

  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卢绍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华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茂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账款比期初增加了52.0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预付加油站土地款增加所致。

  2)存货比期初减少了39.62%,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周转材料减少所致。

  3)固定资产比期初增加了51.28%,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美国子公司购买水处理设备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了71.96%,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美国子公司支付上年度年终奖所致。

  5)应付利息比期初增加了335.17%,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美国子公司新发行债券计提的利息增加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了100%,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美国子公司提前归还贷款所致。

  7)长期借款比期初大幅增加,主要是下属美国子公司上年度末的循环贷款已转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并于本报告期初全部归还,本报告期因经营需要新增部分循环贷款所致。

  8)应付债券比期初大幅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美国子公司发行长期债券增加所致。

  9)其他综合收益比期初减少206.15%,主要是汇率变动,人民币升值造成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发生较大变化所致。

  10)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原油销售收入同比大幅上升所致。

  11)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导致营业成本同比增加所致。

  12)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原油销售收入增加,导致相关的生产税和从价税同比上升所致。

  13)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79.88%,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各项管理费用上升所致。

  14)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下属美国子公司为发行债券而提前归还借款产生的罚息(2,091.17万美元)和发行费用摊销(1,595.44万美元)增加所致。

  15)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了94.3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理财未到期,理财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16)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17)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随原油销售利润的增加,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1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27.86%,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原油销售利润同比大幅上升所致。报告期内美国油田资产实现息税前利润37,938.79万元,剔除财务费用24,660.74万元(其中因发行债券而提前归还长期借款产生的罚息13,210.14万元和发行费用摊销10,078.55万元)和所得税费用2641.98万元,美国油田实现净利润10,636.07万元。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了921.79%,主要是报告期内原油销售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了545.74%,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收购鼎亮汇通100%财产份额)

  公司2015年10月23日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鼎亮汇通100%财产份额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7年6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56号,2017年6月19日核准),核准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7年7月7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鼎亮汇通100%财产份额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经完成。2017年8月22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2,749,259,25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2017年9月12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公司注册资本由“4,051,236,570元”增加至“6,800,495,825元”。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实施完毕。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实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41,558,442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发行中期票据业务尚未启动。

  2、转让方正东亚信托受益权事项

  公司2017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方正东亚·华翔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项下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信托本金所对应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给智元投资,并与智元投资签署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方正东亚信托受益权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018年1月19日,公司与智元投资就《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的“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条款达成一致,签署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方正东亚信托受益权的进展公告》。

  2018年4月19日,公司与智元投资就《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和《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中的“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条款达成一致,签署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方正东亚信托受益权的进展公告》。

  3、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和中期票据事项

  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各50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并经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管理层确定拟发行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2017年12月13日,公司已将全套申报文件上报至上海证券交易所。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非公司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发行中期票据业务尚未启动。

  4、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收购深圳汉莎100%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筹划收购深圳汉莎100%股权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发生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5日起停牌。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开展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本次收购事项的具体方案仍在筹划中,相关各方尚未签订相关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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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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