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

2018-04-27 来源: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527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专业搜索引擎和企业应用软件开发的高新企业,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大行业电子商务运营商和领先的综合B2B运营商。公司拥有并经营中国化工网、全球化工网、中国纺织网、医药网等行业类专业网站。主要业务包括化工行业、纺织行业的商务资讯服务、网站建设和维护服务以及广告服务。公司致力于打造一个垂直闭合的B2B一体电商交易平台,从信息服务延展到交易撮合、融资、物流等方面。

  公司旗下的B2B交易平台---网盛大宗交易平台为企业传统销售在线化和金融化提供解决方案,吸引越来越多的大中型企业积极拥抱互联网。“传统企业+互联网”的模式,获得了较好的市场反响,对公司后续在线交易的开展打下扎实的基础。网盛大宗为客户提供企业私有交易平台建设,推动企业销售在线化战略,本报告期,公司与企业签订《企业私有交易平台合作协议》的速度进一步加快,一大批“企业私有交易平台”上线运行。随着“企业私有交易平台” 获得客户和市场的广泛认可,公司对企业私有交易平台开始按照收费模式进行建设和运营。

  公司旗下的融资服务平台——网盛融资协同多家银行陆续推出针对中小企业基于供应链的在线融资产品。

  公司创建的“生意宝”(www.toocle.cn )网站。以“小门户+联盟”的电子商务新模式,从事综合电子商务运营。

  公司旗下数据服务商——生意社,对包含能源、化工、塑料、有色、钢铁、纺织、建材、农副八大行业在内的数百个大宗商品进行长期的现货行情追踪分析,并发布了宏观指数、各行业指数、商品指数等。这些价格数据和指数已被产业链用户、金融机构和财经媒体等广泛认可并使用。同时,在数据业务拓展上,已与期货、证券、银行等诸多行业机构展开了合作探索。

  公司还为中小化工企业出口欧盟提供纵深的化工贸易服务和线下展会服务。

  2、行业发展现状

  2017年,是中国B2B行业稳步发展的一年。2017年,国内政策进一步落地了“互联网+”战略在各行各业的转化效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升级仍为推动B2B电商模式稳健发挥的支柱。

  新兴垂直B2B电商,从粗狂的“跑马圈地”阶段,进入理性调整期。企业更加注重精细化运营、区域化发展,在全产业链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纷纷布局物流和供应链金融领域。2017年供应链金融越来越受到市场重视,资金流动性较差的中小企业纷纷选择用B2B供应链金融服务解决在电子商务贸易中由于存在应收账款、存货或预付款等资金滞留的环节而产生的流动资金周转难题。

  3、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B2B运营商,以化工、纺织等专业网站起家,逐步发展成为集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商,并已基本打造了全球领先的“大宗商品供应链综合服务生态圈”,形成了全行业、全产业链上下游的“闭环”服务体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专业搜索引擎和企业应用软件开发的高新企业,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大行业电子商务运营商和领先的综合B2B运营商。公司拥有并经营中国化工网、全球化工网、中国纺织网、医药网等行业类专业网站。主要业务包括化工行业、纺织行业的商务资讯服务、网站建设和维护服务以及广告服务。公司致力于打造一个垂直闭合的B2B一体电商交易平台,从信息服务延展到交易撮合、融资、物流等方面。

  公司旗下的B2B交易平台---网盛大宗交易平台为企业传统销售在线化和金融化提供解决方案,吸引越来越多的大中型企业积极拥抱互联网。“传统企业+互联网”的模式,获得了较好的市场反响,对公司后续在线交易的开展打下扎实的基础。本报告期,公司与企业签订《企业私有交易平台合作协议》的速度进一步加快,一大批“企业私有交易平台”上线运行。随着“企业私有交易平台” 获得客户和市场的广泛认可,公司对企业私有交易平台开始按照收费模式进行建设和运营。

  公司旗下的融资服务平台——网盛融资协同多家银行陆续推出针对中小企业基于供应链的在线融资产品。多个产品在年内获得成功落地运营。

  公司创建的“生意宝”(www.toocle.cn )网站。以“小门户+联盟”的电子商务新模式,从事综合电子商务运营。

  公司旗下数据服务商——生意社,对包含能源、化工、塑料、有色、钢铁、纺织、建材、农副八大行业在内的数百个大宗商品进行长期的现货行情追踪分析,并发布了宏观指数、各行业指数、商品指数等。这些价格数据和指数已被产业链用户、金融机构和财经媒体等广泛认可并使用。同时,在数据业务拓展上,已与期货、证券、银行等诸多行业机构展开了合作探索。

  公司还为中小化工企业出口欧盟提供纵深的化工贸易服务和线下展会服务。

  2017年度,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61,933,394.39元,较2016年度上升11.63%,主要原因系本期信息平台业务基础上B2B交易平台和供应链金融平台的建设业务和化工贸易服务收入增加所致。公司实现净利润19,168,958.34元,较2016年度增长51.90%,主要原因系基于以前年度的投入和发展,本期信息平台业务基础上B2B交易平台和供应链金融平台的建设业务开始成型并发展较快,使得本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上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实现净利润19,168,958.34元,较2016年度增长51.90%,主要原因系基于以前年度的投入和发展,本期信息平台业务基础上B2B交易平台和供应链金融平台的建设业务开始成型并发展较快,使得本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上升。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18-005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德良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窦明清、秦路、俞毅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61,933,394.39元,较2016年度增加11.63%,实现营业利润27,295,910.1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9.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68,958.3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1.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660,619.0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0.24%;总资产1,294,731,246.86元,较上年期末增加8.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28,033,757.4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2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2%,基本每股收益0.08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3,312,352.5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7,075,002.59元,可供分配的利润180,387,355.16元。按母公司2017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331,235.26元,支付上年的股利金额12,636,000.00元,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6,420,119.90元。

  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527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2,636,000.00元。剩余153,784,119.90元暂不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18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8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六、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2018年度年审费用43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在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87号易盛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8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

  十、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18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18-006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朱小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六、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比较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七、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18-009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0日至2018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87号易盛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中的议案4、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此事项不需要审议。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

  3.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瑛瑛;

  电 话:0571-89715728;

  传 真:0571-87671502;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87号易盛大厦12F

  邮 编:310012

  5.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095

  2. 投票简称:网盛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1、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18-010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已于2018年4月27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8年5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德良先生、独立董事秦路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寿邹先生、董事会秘书范悦龙先生、财务总监方芳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18-011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4月27日发布了《2017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接待时间

  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下午15:00。

  二、 接待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87号易盛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

  三、 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2018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与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沈瑛瑛;

  电话:0571-89715728;

  传真:0571-87671502。

  四、 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德良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寿邹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范悦龙先生、财务总监方芳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 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证券投资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18-012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准则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将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18-013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3,312,352.5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7,075,002.59元,可供分配的利润180,387,355.16元。按母公司2017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331,235.26元,支付上年的股利金额12,636,000.00元,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6,420,119.90元。

  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527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2,636,000.00元。剩余153,784,119.90元暂不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本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上述预案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18-007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本版导读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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