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信托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

2018-04-27 来源: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全、成保良、刁维仁、汪炜、姚铮认为:公司年报所记载的资料没有存在任何的虚假记载,也没有任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3本公司董事长肖风先生、公司总裁王永刚先生、财务负责人汪文桦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法定中文名称:万向信托有限公司(缩写:万向信托)

  法定英文名称:Wanxiang Trust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肖风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429号天和大厦4-6层及9-17层

  邮政编码:310006

  国际互联网网址:www.wxtrust.com

  电子信箱:wxtrust@wxtrust.com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姓名:陆炯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电子信箱:jlu@wxtrust.com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办公电话:0571-85807978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办公传真:0571-85179809

  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429号天和大厦12层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住所: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楼二幢

  2.2公司组织结构图

  ■

  3公司治理

  3.1股东

  截至2017年末,公司股东5家,构成情况如下:

  表 3.1 股东构成

  ■

  注:★代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2董事、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表 3.2-1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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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3.2-2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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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3.2-3 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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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监事、监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表 3.3 监事

  ■

  注:公司监事会没有下属委员。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 3.4 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

  3.5公司员工

  表 3.5 员工分布表

  ■

  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未在公司就职的董事和监事。

  4经营概况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经营目标

  坚持“信托即责任”的使命,致力于成为中国最受信任的财富管理机构的发展愿景。

  4.1.2经营方针

  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宗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加强风险管理,丰富产品结构,提升运营效率,为受益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4.1.3战略规划

  通过三年发展,成长为中国优秀信托公司。到2020年公司主要经营指标达到行业中位水平;行业评级和监管评级全部达到A级以上。

  完成股份制改造,增强资本实力。优化关键指标,强化战略控制。加强品牌管理能力,提升公司品牌美誉度。

  强化风险管理专业化能力。跟随市场变化,充分研究宏观政策和微观市场,制订公司的产品政策、准入标准以及风控措施。建立风险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培养核心客户,聚焦专业特色,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优化业务结构,开拓新增业务。优化完善全国布局,巩固区域业务总部。构建客户分层体系,升级财富管理的资产配置能力。

  自主掌握数据资源和构架设计,建立以信托账户为基础的移动服务体系。发挥万向控股综合金融和科技金融优势,扩展服务范围。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信托业务

  报告期末,公司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如下:

  表 4.2.1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

  4.2.2自营业务

  报告期末,公司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如下:

  表 4.2.2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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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市场分析

  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在当前阶段下,金融发展将紧紧围绕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信托行业的监管要求更加严格,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公司发展面临转型压力。

  4.3.1有利因素

  随着居民收入增加,高净值人群数量不断增长,各类资产配置和财富委托管理的需求正在日益增加,科技快速发展也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控股股东在大数据、区块链等方面的优势,为公司科技金融服务的发展提供有利依托。

  4.3.2不利因素

  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等领域的机会性业务减少,传统信托业务面临萎缩风险,新的主导业务模式尚未成型。行业资产规模增速进一步放缓,主动管理要求提高,资金募集能力受到考验。

  4.4内部控制概况

  内部控制目标是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法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已建立符合监管部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特点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坚持“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宗旨和“信托即责任”的使命,积极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在公司法人治理、组织机构设置、内部审计监督、人力资源政策、内部控制文化等方面不断完善,以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公司已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分层授权体系,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基础上管理层之间分工配合、各司其职、协调运作、相互制衡的内控运行机制,从而确保对各类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得到有效执行,为公司发展提供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组织架构及前中后台的设置科学合理,岗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制衡。严格按照信托业务与固有业务隔离要求,把业务体系、财务体系进行了有效分离。

  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确定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评估公司关联交易业务风险;监督公司信托业务和自营业务的风险控制及管理;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合规性;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实施的建议等。

  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建设,结合战略目标制定与之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主要体现在薪酬管理、绩效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员工责任承担办法、关键岗位离任审计、内部流动机制、奖惩管理、培训管理等多方面。在员工考核管理方面,依据内部制度,结合任职要求实施考核,同时通过严格的目标责任书年度考核,明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权、责、利,促成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公司高度重视合规文化建设,倡导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价值观念,通过合规教育培训、资格认证考试、建立绩效约束机制等方式加强合规尽责文化建设,落实各部门和关键岗位职责分工和合规管理责任,健全和完善高管审核、管理层持续监督、内部审计事后监督的多层次监控体系,明确各岗位应尽职责,全面落实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形成了诚实信用、审慎有效、合规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

  4.5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经营活动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它风险。

  公司的架构体系为风险管理奠定了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流程管理实现了对业务审批、操作的规范管理和监控,形成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运行顺畅、制衡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公司始终坚持“制度先行”的理念,报告期内,实现按季更新和修订房地产类、上市公司授信类、基建类等业务的风险准入标准,继续完善风险评审的标准体系。同时,公司始终秉承依法合规、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积极适应监管政策的新要求,回归信托业务本源,主动优化业务结构,积极探索创新业务,通过更均衡的大类资产布局,从战略上防范整体业务风险。公司进一步确立风控的战略核心地位,进一步的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公司业务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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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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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3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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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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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表 5.2.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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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表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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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本报告期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存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6.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6.2.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

  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2)债权类资产、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进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4〕4号)有关规定,对债权类资产[包括各种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租赁资产、贴现、担保及承兑汇票垫款、与金融机构的同业债权、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各种应收款项等]、抵债资产进行五级(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分类,并计提各项减值准备。

  正常:交易对手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本金和收益不能按时足额偿还。不计提损失准备。

  关注:尽管交易对手目前有能力偿还,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的债权类资产;交易对手的现金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但交易对手抵押或质押的可变现资产大于等于其债务的本金及收益。计提损失准备3%。

  次级:交易对手的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计提损失准备30%。

  可疑:交易对手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计提损失准备60%。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资产及收益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由于技术更新的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贬值损失。计提损失准备100%。

  在五级分类中,各类资产逾期时间与分类认定的关系如下:

  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内,一般划分为关注类;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至180天,一般划分为次级类;本金或利息逾期180天至360天,一般划分为可疑类;本金或利息逾期360天以上,一般划分损失类。

  同业债权:逾期,一般划分为次级类;逾期3个月以上,一般划分为可疑类;逾期6个月以上的,一般划分为损失类。交易对手为已撤销或破产的金融机构,其同业债权应至少划分为可疑类。交易对手虽未撤销或破产,但已停止经营、名存实亡,且无财产可执行的,应划分为损失类。

  其他应收款:账龄为3个月之内,一般划分为正常类;账龄为3个月至6个月,一般划分为关注类;账龄为6个月至1年,一般划分为次级类;账龄为1年至2年的,一般划分为可疑类;账龄为2年以上,一般划分为损失类。

  6.2.2金融资产四分类的范围和标准

  (1)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贷款是指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自担,并收取本金和利息。公司对外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以向客户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1)贷款和应收款项;2)持有至到期投资;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6.2.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方法

  企业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企业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2.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6.2.5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方法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6.2.6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初始投资成本确定方法:

  现金购入的长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20%(含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20%以下,或虽投资占20%(含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

  (3)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单位,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单位,期中或年末,按应分享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

  (4)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取得投资时的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或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计入“股权投资差额”。股权投资差额按合同规定的投资期限平均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5)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6.2.7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

  6.2.8长期应收款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无长期应收款。

  6.2.9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指为提供金融商品服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且不属于低值易耗品范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6.2.9.1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支出。

  6.2.9.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表 6.2.9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

  ■

  6.2.9.3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

  对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损益。

  6.2.9.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6.2.10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软件。

  6.2.10.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标准:

  表 6.2.10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标准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6.2.10.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对由于被新技术所替代,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或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表明可收回金额为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6.2.11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政策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租赁费等。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摊销期限内按月摊销,计入相关费用项目。摊销期限根据合同或协议期限与受益期限孰短原则确定。有合同或协议期限而没有受益期的,按合同、协议期限摊销;没有合同或协议期限但受益期限明确或能合理预测的,按受益期限摊销。

  表 6.2.11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政策

  ■

  6.2.12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6.2.12.1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6.2.12.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可分为信托报酬和中间业务收入。其中,信托报酬结合信托合同条款约定、存续期工作量划分等在整个信托存续期间分摊确认收入;合理的中间业务收入在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收入:

  (1)合同规定的服务已经提供;

  (2)按合同收款权利已经产生;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6.2.13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所得税率为25%。

  6.2.14信托报酬的确认原则和方法

  信托报酬依据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确认,具体方法见6.2.12.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6.2.15政府补助

  6.2.15.1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具有无偿性和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之特征。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6.2.15.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本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

  6.2.15.3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6.3或有事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或有事项。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信用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按照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的分类标准,本年度末公司自营资产质量情况是:

  表 6.5.11 自营资产质量情况

  ■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5.1.2资产损失准备情况

  本年度未计提资产损失准备。

  6.5.1.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情况

  表 6.5.1-2 自营股票、基金、债券、长期股权等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6.5.1.4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前五名

  无。

  6.5.1.5自营贷款前五名

  无。

  6.5.1.6原有负债(重新登记前)清理情况

  无。

  6.5.1.7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无。

  6.5.1.8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 6.5.1-3 收入结构

  ■

  6.5.2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表 6.5.2-1 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

  表 6.5.2-2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

  表 6.5.2-3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

  6.5.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 6.5.2-4 已清算的各类信托项目情况

  ■

  (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 6.5.2-5 已清算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

  (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 6.5.2-6 已清算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

  6.5.2.2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

  表 6.5.2-7 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情况

  ■

  6.5.2.3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信托业“一法两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按照信托文件处理相关事务,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

  公司将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不同的信托产品分别开户、分别管理、单独核算。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及时向委托人、受益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信托法》的要求,妥善保管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报告期内,未出现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资产损失的情况。

  6.5.2.4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本年度根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按净利润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2,765.35万元。本年度未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赔付信托项目损失。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表 6.6.1 关联交易情况

  ■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

  表 6.6.2-1 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情况

  ■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表 6.6.2-2 其他关联交易方情况

  ■

  6.6.3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 6.6.3-1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6.6.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 6.6.3-2 信托资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6.6.3.3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之间交易情况

  表 6.6.3-3 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之间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6.6.3.4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 6.6.3-4 信托项目之间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6.6.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无。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年度实现净利润55,307.10万元,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公司章程、《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其实施指南,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实施了以下利润分配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530.71万元。

  根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按净利润的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2,765.35万元。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6,500.00万元。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4,379.05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 7.2 主要财务指标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年平均人数采取累计平均法计算,年平均人数=(年初人数+年末人数)/2。

  7.3净资本管理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净资本管理,在优化存量风险资产结构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增量业务的资本约束机制,确立了以净资本管理为核心的业务发展模式和管理体系。

  本公司报告期末的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如下:

  表 7.3 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

  ■

  7.4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巨化集团公司”更名为“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表8.2.1-1 董事离职情况表

  ■

  表8.2.1-2 董事任职情况表

  ■

  8.2.2监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表8.2.3-1 高管离职情况表

  ■

  表8.2.3-2 高管任职情况表

  ■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因证券结构化集合信托业务引发的6起涉诉案件中,5起已作出终审判决,公司均取得胜诉,1起尚未作出终审判决。

  8.5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情况

  无。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的整改意见及公司整改情况

  2017年4月27日至5月12日,浙江银监局检查组对本公司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违法、违规、违章”、“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现场检查,并提出相关整改要求,于2017年6月30日向本公司下发了《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万向信托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的意见》(浙银监检[2017]11号)。根据监管意见,公司针对每一项问题专门制订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建设,并于2017年8月10日,向银监上报现场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17年5月2日,浙江银监局向本公司下发了《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万向信托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管的意见》(浙银监发〔2017〕57号),对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提示,并对相关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公司高度重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全面审视、检讨所涉及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并进行了及时整改,全面提升了治理水平和内控能力建设,为实现公司规范运作,防控风险,及长远、健康、稳定发展打好基础。2017年5月27日,公司向银监上报关于2016年度监管意见的整改措施制订情况报告。

  2017年12月20日,浙江银监局向本公司下发了《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万向信托有限公司重点领域风险专项现场检查的意见》(浙银监检〔2017〕27号)。针对监管意见,公司从治理与内控、合规管理、聚焦主业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提升。2018年1月24日,公司向银监上报现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无。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运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章程及相关制度。公司董事会决策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发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开拓市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了职责,没有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受益人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版导读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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