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04-27 来源: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童朋方先生、付磊先生,认为本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叶柏寿先生、总经理傅强先生、财务总监李涛先生及计划财务部临时负责人孙欣妍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⑴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⑵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SDIC TAIKANG TRUST Co., LTD.

  ⑶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⑷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16层、17层

  邮政编码:100034

  ⑸ 国际互联网网址:www.sdictktrust.com

  ⑹ 电子信箱:sdictktrust@sdictktrust.com

  ⑺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涛

  联系电话:010-83321800

  传真:010-83321811

  电子信箱:sdictktrust@sdictktrust.com

  ⑻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⑼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17层

  ⑽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茅台大厦28层

  ⑾ 公司聘请的常年律师事务所: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1座20层

  2.2 组织结构

  ■

  图2.2

  3、公司治理

  3.1股东

  表3.1

  ■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

  表3.2-2(独立董事)

  ■

  注:报告期内,张先云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意免去张先云先生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将尽快选任新的独立董事。

  3.3监事

  ■

  3.4高级管理人员

  ■

  3.5公司员工

  ■

  注:公司2017年度在岗员工207人(不含外部董事、监事)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依托股东优势资源,坚持“规模适当、业绩优良、风险可控、发展健康”的发展思路,紧贴市场、锐意创新、控制风险、提升品牌,打造实业投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三大业务板块,走市场化、专业化、特色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实现中高速发展和中高端转型,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建成国内精品信托公司,成为稳健卓越的资产管理机构和值得信赖的财富管理机构。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

  注:在资产分布中,其他资产包括货币资金39,552万元,应收款项948万元,公司投资的信托产品、资管计划和信托业保障基金等413,98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等4,713万元。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

  注:在资产运用中,其他主要包括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以及房屋、土地等其他资产收益权。在资产分布中,其他主要包括私募基金、资管产品、货币资金等。

  4.3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4.3.1有利因素

  (1)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宏观经济基本企稳,积极因素不断增多;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新兴产业增长明显;企业盈利持续改善,资金需求持续增加;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2)信托服务实体经济仍有巨大空间,绿色环保、智能科技、先进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迎来发展机会,为股权投资带来新机遇;消费升级符合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消费金融业务仍有广阔空间;社会财富的增长带来更多财富管理需求,全权委托、家族信托、组合投资等业务亟需进一步发展;各类金融资产和企业资产盘活需求巨大,资产证券化业务仍将持续发展;房地产行业对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作用依然明显,传统融资仍有需求,股权、并购等新型地产业务机会显著增加;精准脱贫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重要攻坚战,慈善信托可以发挥更大作用。

  (3)信托制度具有严谨的法律基础,信托工具的多元化支持信托公司灵活设计交易架构,发挥跨市场资产配置优势,促进融资便利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障金融风险可控,满足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

  4.3.2 不利因素

  (1)从宏观经济来看,世界经济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仍有待解决,债务高企、资产泡沫、保护主义的存在对全球经济发展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国内经济供给体系未能完全适应需求体系的变化,供给侧改革仍有待进一步推进。

  (2)从金融环境来看,宏观杠杆率依然较高,金融结构适应性有待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刚性兑付”和“隐性担保”的市场预期仍旧制约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系统性风险仍需得到更有效的防范。

  (3)从市场格局来看,信托公司竞争激烈、分化明显,领先公司与落后公司的差距进一步拉大;随着监管政策收紧,个别粗放发展的信托公司可能面临风险暴露、规模缩减、业绩下滑、人才流失的困境。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1)治理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

  公司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下设信托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公司经营层设立固有业务决策委员会和信托业务决策委员会,分别对固有业务、信托业务进行决策,对固有财产和信托业务进行分类管理及科学决策。

  公司设立金融市场业务总部、创新业务总部、资产管理总部、房地产信托业务总部、投资管理总部、信托业务总部、财富管理总部等业务部门,以及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资产运营总部、信息技术部、稽核审计部、计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研究发展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按照公司确定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公司主要从业人员均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公司规定的职业操守和职业技能。

  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理念,重视风险管控,通过建立风险防范的“三道防线”,构筑了完整的内控管理架构:“第一道防线”为各部门对本部门的业务流程和操作流程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对本部门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点进行识别、检查和控制;“第二道防线”为风险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的主要风险点进行日常监控与管理;“第三道防线”为稽核审计部门对各部门的业务运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稽核与检查。

  (2)内控文化建设和执行情况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依法规范经营,科学管理,维护股东、债权人、信托当事人和公司自身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遵循监管机构的各项法规政策,倡导“有道而正、信则人任”的企业文化精神。公司加强内控文化建设,组织员工参加公司内外部培训,培育每个员工的内控文化理念,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公司内控文化和内控环境。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健全内控体系,不断完善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通过持续优化各类制度、流程、指引、业务操作标准,强化执行监督和问责管理,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各类风险。

  4.4.3监督评价与纠正

  (1)内部控制的评价和后评价

  公司持续对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各项规章和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执行效果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和后评价,努力探索对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内部控制进行科学评价和后评价。本年度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流程执行情况良好,业务运作稳健高效,内部控制成效显著。

  (2)内部控制的监督和纠正

  风险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各部门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稽核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稽核审计。对操作过程中发现的内控缺陷按照管辖权限层层上报,经有权管辖的相应层级决定后开展整改。公司各个管理层级在自己的管理权限内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状况

  4.5.1.1信用风险状况

  2017年度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复杂多变,实体经济面临供给侧改革和去杠杆的压力,金融行业面临去杠杆和强化监管的环境,风险事件多发,信托行业面临的信用风险不断加大。2017年度公司科学决策、积极应对,运用信托资金开展的主动管理业务未发生因信用风险带来的损失,公司固有业务也未发生因信用风险带来的损失。2017年度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机构,均持续经营,运作良好,未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公司解散等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4.5.1.2市场风险状况

  截至2017年末,公司证券投资余额62,250万元,占公司固有财产的10.05%。此类投资受市场价格影响,面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收益波动风险。

  4.5.1.3操作风险状况

  2017年,公司未发生因操作风险带来的损失。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持续优化业务操作流程、加强关键节点监控、加强制度执行的引导教育,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4.5.1.4其他风险状况

  2017年,公司未发生因其他风险带来的损失。

  4.5.2风险管理政策及策略

  4.5.2.1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通过加强事前风险评估和判断、事中运作管理和控制,深化项目选择能力、项目管理能力,防范和规避信用风险。公司选择声誉良好、资产质量好、资信等级高的交易对手,并综合交易对手情况,设置较强的担保措施,降低信用风险。公司通过制定业务准入标准、强化对交易对手的尽调和筛选能力,提升信用风险识别和判断水平。

  4.5.2.2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秉承稳健审慎的投资理念,坚持价值投资和组合投资原则,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市场情况及时调整投资结构,关注资产类别和行业配置,发挥信息技术手段对市场风险的监控作用,对业务数据进行及时跟踪监测、及时预警,采取快速有力措施,有效降低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

  4.5.2.3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通过建立和严格执行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防范操作风险。通过流程培训、持续督导、风险提示等形式,加强制度执行的引导教育,结合问责机制,履行受托人职责,力促各项制度落到实处,防范操作风险。

  4.5.2.4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增强政策敏感度,积极防范合规风险。公司运作与既定战略方向一致,组织架构合理,管理职责分工明晰,人力资源培训能够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有效控制管理风险。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1资产负债表(母公司)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2-2资产负债表(母子公司合并)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3-1利润表(母公司)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3-2利润表(母子公司合并)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4-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4-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子公司合并)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会计报表附注

  6.1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故,本公司2017年审计报告中,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

  除此之外,本公司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6.2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截至报告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事项。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信用风险资产分类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3固有业务投资品种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4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5 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情况

  无。

  6.4.1.6 表外业务情况

  ■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3本年度新增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17年,公司信托业务转型与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成立家族信托业务部、组合管理部等专业部门,现金管理型产品规模稳健增长,投行业务取得突破,供应链金融业务实现落地;成功备案国内首单股权慈善信托,保持慈善信托业务的行业领先地位。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合同等文件的约定,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地管理信托财产,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4.3 公司净资本及风险资本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公司净资本为438,604.57万元,公司开展固有业务、信托业务等占用的风险资本为366,068.00万元,公司净资本高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高于公司净资产的40%,符合《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风险控制指标。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概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关联交易方情况

  ■

  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4报告期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无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固有及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母公司口径:公司累计实现利润总额81,33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772万元,减幅为3%。实现净利润62,35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836万元,减幅为9%。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取盈余公积6,235万元,提取一般准备金3,972万元。

  合并口径:公司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10,06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865万元,增幅为2%。实现净利润83,00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064万元,减幅为2%。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取盈余公积6,235万元,提取一般准备金7,769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因股东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相应修改章程中涉及股东名称的条款,并于2017年2月获得北京银监局核准。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元磊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5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免去元磊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报告期内,鲍红雨女士因工作岗位调整,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2017年7月26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意免去鲍红雨女士董事职务,聘任张帅先生为公司董事。2017年9月15日张帅先生经北京银监局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

  报告期内,张先云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17年7月26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意免去张先云先生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将尽快选任新的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曲刚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2017年10月 24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同意免去曲刚先生监事职务,聘任鲍红雨女士为公司监事。

  2017年10月3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鲍红雨女士接任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8.3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截至2017年末,公司未决诉讼案件2件,涉案时间分别为2012年8月和2017年7月,涉案金额分别为700万元和19600万元,起诉人分别为沈阳万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万鹏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简称华融山西公司)。有关情况如下:

  案件一:

  万鹏公司收购了对沈阳市经济技术协作开发总公司(简称经济总公司)的本金为700万元的债权后,以经济总公司未清算被吊销营业执照为由,于2012年在沈阳市沈河区法院起诉了经济总公司的7家股东中的6家,要求这6家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诉的6家股东以我公司为经济总公司股东之一为由,向法院申请追加我公司为第三人。法院同意追加,并通知我公司出庭应诉,后我公司被确定追加为被告之一。经过管辖权异议诉讼、一审、二审、再审,本案现已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4月开庭,尚未作出判决。

  由于我公司于2005年已将持有的经济总公司股权转让给沈阳弘泰公司,且该股权所占经济总公司全部股权比例不足5%,所以我公司实际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小。

  案件二:

  我公司于2012年设立国投信托·山西泰莱能源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并根据信托计划安排向山西泰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莱能源”)发放了本金金额2亿元的信托贷款。2013年11月,我公司、华融山西公司与泰莱能源共同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我公司将信托贷款主债权、担保权利、其他权利以及所转化的相关权益转让给华融山西公司。前述《债权转让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信托利益已经分配完毕,信托计划业已终止。

  2017年,华融山西公司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太原中院)起诉泰莱能源、山西梅园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梅园工贸)、被告张俊生等自然人,要求各被告归还借款本金19600万元,支付重组收益、利息、财务顾问费、承担责任等。泰莱能源要求追加我公司作为第三人。太原中院通知我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我公司于2017年8月参加了该案开庭审理,2017年9月,太原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基本支持华融山西公司的诉讼请求,未判决我公司承担责任。2017年10月,泰莱能源提起上诉。截止2017年底,二审尚未开庭。

  由于我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行为合法合规,且太原中院一审判决认为该行为属于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行为,一审判决亦未要求我司承担任何责任,所以我公司实际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较小。

  8.4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信息。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银监局对我公司开展了“三违反”、“三套利”、“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整改问责等专项治理的现场检查、重点领域风险专项检查两次现场检查,检查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问题和改进建议。目前,公司积极落实监管要求,已经基本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公司关于股东名称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于2017年3月2日在《证券时报》B001版发布。

  公司就落实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及加强法治建设等方面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于2017年6月19日在《证券时报》B14版、《上海证券报》第60版发布。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列席了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无下属委员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和运作,符合法律规范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各项年度重点工作;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恪尽职守,合规经营,依法管理,围绕股东会确定的年度目标审慎经营、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8〕第ZG22383号、第ZG22387号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依据公司的内部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股东、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因违法、违规给公司自身和客户财产造成损失的问题。根据监管机关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结果,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各项制度基本能够覆盖现有业务关键环节,基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业务,信托及固有业务整体运行平稳。

  10、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作为央企控股的信托公司和中国信托业协会理事单位,公司秉承“有道而正、信则人任”的核心价值观,以务实的精神、稳健的作风以及细致的服务,为客户、为股东、为社会、为员工创造最大价值。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信托公司社会责任公约》、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所有产品均实现平稳运行,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荣获“社会责任典范奖”、“优秀财富管理品牌”和“优秀管理团队奖”等多个奖项。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将开展公益信托、慈善信托作为重要的战略方向,已成为全国领先的慈善信托业务践行者。2017年4月,公司成功落地国内首单股权慈善信托“国投泰康信托2017年真爱梦想2号教育慈善信托”,对于扩大慈善信托财产范围、满足社会各界多样化的慈善需求具有重要的创新和探索意义。同时,公司继续做好存续慈善信托项目运营管理,“国投泰康信托2016年国投慈善1号慈善信托”资助贵州、甘肃省贫困县贫困学生及定点帮扶项目,惠及5000余户农村家庭,有力支持了扶贫事业发展;“国投泰康信托2016年真爱梦想1号教育慈善信托”支持甘肃、内蒙古等地中小学校的9间“梦想中心”建设,惠及7000余名中小学生,有力支持了教育事业发展。

  在经营过程中,公司高度重视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保护工作,高度注重风险管控,依照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审慎管理信托资产,切实维护客户权益,年度内所有到期项目均实现正常兑付,存续项目运转良好,为客户投资理财的安全性、稳定性提供了必要保障。公司不断健全客户服务体系,以实际行动践行“普惠金融”的理念;持续完善客户投诉受理机制,全年未发生客户投诉举报事件。公司重视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定期组织职业培训,关心员工成长。公司还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积极有效开展反洗钱、治理商业贿赂和案件防控工作,为维护社会安定和金融秩序作出努力。

本版导读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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