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270版)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23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2018年4月26日,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8] 2147号),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7,226,918.86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019,477.12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316,207,441.74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464,679,1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分红1.36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分红63,241,488.3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1、《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1)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前公司适用的《公司章程》中未对现金分红做出具体规定,因此公司2014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当时适用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上市后的《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比例、期间:

  1)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2015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7,603,726.25元,现金分红为23,520,588.00元;2016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6,313,285.96元,现金分红为33,262,657.19元;2017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16,207,441.74元,现金分红为63,241,488.35元(预案)。2015年、2016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均为2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公司近三年的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要求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农药行业,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盈利水平有赖于不断对生产工艺线的改造、升级和不断加大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本公司目前仍然处于技术创新和工艺换代的发展阶段,对于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为了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保障企业长远持续的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同时兼顾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公司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316,207,441.74元。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使用留存未分配利润进行主营业务方面的投入。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分配方案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情况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21号),并经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8-022号),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名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股份”)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将使用不超过8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总监具体办理相关的各项事宜。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07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5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7,0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6.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8,136,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421,9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714,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5]2435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29号)核准,公司以16.27元/股的价格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199,1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4,999,926.4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09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8,900,926.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5546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2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含子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和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品种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及非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和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总监具体办理相关的各项事宜,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6、信息披露

  公司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金额、期限、利率等。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然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投资风险措施

  ①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②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分析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④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公司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使用不超过8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总监具体办理相关的各项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使用不超过1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使用不超过8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使用不超过8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等文件、财务总监具体办理与本议案项下相关的各项事宜。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使用不超过1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使用不超过8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对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首发募集投资项目、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变更部分首发募集投资项目、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首发募集投资项目、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六、备查文件

  1、《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临 2018-022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兵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同意公司按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计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年末公司总股本464,679,135股为基数,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017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现可供分配利润316,207,441.74元的20%。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同意该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有效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止2017年末,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是公司根据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15亿元调整至不超过12亿元、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5亿元增加至不超过8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调整同意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地审核: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名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金祥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7,226,918.86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019,477.12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316,207,441.74元。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年末公司总股本464,679,135股为基数,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017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现可供分配利润316,207,441.74元的20%。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决议的建议,结合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状况,董事会提议: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和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管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安排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事宜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26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5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7,0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6.1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8,136,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7,421,9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0,714,7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2435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如下:将“年产8,000吨敌草隆项目”、 “年产10,000吨甲基硫菌灵项目”的首发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的对(邻)硝基氯化苯项目。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至广信负责实施,总投资金额为35,514.11万元。20万吨/年对(邻)硝基氯化苯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10万吨/年)。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资金额21,102.10万元,目前一期已建设完成,正在进行试生产阶段。由于该项目实际建设周期已达到二年,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延期“年产20万吨的对(邻)硝基氯化苯项目”的二期建设,延期后的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于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综合考虑了市场发展情况和公司现在建设周期和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从募集资金的整体效益考虑,为充分保证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放缓了上述募投项目的二期实施进度。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年产20万吨的对(邻)硝基氯化苯项目设计方案是根据建设周期不断变化的做出的谨慎决定,设计方案调整仅导致项目时间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变更,不会对项目已实施部分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因此,本次对20万吨的对(邻)硝基氯化苯项目二期建设年限的延长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审议程序和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适当地调整项目投资进度,项目延期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影响预期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3599 股票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5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6日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普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华普天健事务所对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华普天健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2017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认为续聘华普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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