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一季度报告

2018-04-27 来源: 作者: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73 公司简称:嘉化能源

  2018

  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管建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红塔红土基金-中信证券-渤海信托-添利4号平层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金鹰基金-中信银行-华宝信托-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均持有公司37,995,824股,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杭州富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鹰基金-中信证券-万向信托-万向信托-星辰75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建信基金-杭州银行-华润深国投-华润信托·增利18号单一资金信托均持有公司18,997,912股,为公司第八大股东。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1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2018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与交易对手方签署了《终止协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与嘉化新材料其余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嘉化新材料进行合计增资10,000万元,其中嘉化能源拟以人民币1元/股的价格对嘉化新材料增资99,051,909元,嘉化新材料股东王伟强、顾全荣、赵林杰分别拟以人民币1元/股的价格对嘉化新材料增资625,462元、201,581元、121,048元,嘉化新材料其余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并同意本次增资价格。本次增资完成后,嘉化能源将持有嘉化新材料98.5935%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3、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共计9,482,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成交的最高价为9.28元/股,最低价为8.7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85,258,688.2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由1,493,993,612股变更为1,484,511,066股。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管建忠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18-05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0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8年4月18日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7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84,511,06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6,902,213.20元。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20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20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有关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本次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5585166

  联系人:林琳女士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05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主要业务板块为化工、能源及码头装卸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化工产品氯碱、脂肪醇(酸)、硫酸(总酸量)、对甲苯磺酰氯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

  注:氯碱销售均价为双吨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棕榈仁油及分离棕榈仁油脂肪酸、工业盐、甲苯、硫磺、煤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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