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2018-04-2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孙良毓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良毓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孙良毓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公司监事会对孙良毓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充分肯定和衷心感谢!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李洋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李洋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李洋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李洋女士简历

  ①个人简历:李洋,女,1977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职称。曾任绍兴震元集团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财务总监。现任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

  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立案稽查。

  ④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任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94%的股份)企业管理部经理。

  ⑤未持有公司股票。

  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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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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