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一季度报告

2018-04-27 来源: 作者: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8-035

  2018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固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固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郝兰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李固旺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8-034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8年5月1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6届8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8年5月14日14:30 。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六)出席对象:

  1、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公司10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议案1《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1人)

  1.01选举张俊才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披露情况。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8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东方能源6届5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表决(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同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部。

  3、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5、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徐会桥

  联系电话:0311—85053913

  传真:0311—85053913

  电子邮箱:xuhuiqiao@sohu.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东方能源资本部

  邮政编码:050031

  6、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8,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监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向监事候选人中投出任意票数,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现持有东方能源(股份性质及数量)。兹全权委托(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席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如下指示行使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本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8-032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发出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亲自参加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董事有李固旺、刘伟、吴连成、黎圣波、谷大可、夏鹏、张鹏共计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李固旺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18年5月14日下午14:30在公司1005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18-034-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8-033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发出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亲自参会议并有表决权的监事有曹焰、李辉、徐锴。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关于提名张俊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李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李辉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提名,推荐张俊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表决。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俊才先生简历

  张俊才,男,1963年生,汉族,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07.12-2016.07 黄河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其间:2007.12-2015.11 兼中电投西北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016.07-今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

  截至本公司公告之日,张俊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在外兼职情况。除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无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张俊才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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