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一季度报告

2018-04-27 来源: 作者: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8-032

  2018

  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春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宏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宏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3、报告期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单位:元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8-034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简称:东方钽业,代码:000962)自2018年3月13日上午开市起开始停牌。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2018-004号公告),于2018年3月20日、4月3日、4月12日、4月2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司2018-005号公告、2018-007号公告、2018-010号公告、2018-029号公告),于2018年3月27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司2018-006号公告),于2018年4月13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司2018-011号公告)。

  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涉军资产前置审批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相关事项较为复杂,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正在向上级有权部门补充相关材料,并积极开展沟通及协商工作。同时,公司及有关各方仍需进一步论证交易方案。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8-031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摘要详见2018年4月27日公司2018-032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8-033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东方钽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晓明先生主持,经过讨论审议: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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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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