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05-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日均换手率连续1个交易日(2018年5月25日)与前5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133.37倍,且累计换手率达31.4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问询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两大股东,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近期经营正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权-股权并购投资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第二大股东、董事长陈泳洪先生查询,公司目前正在推进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和论证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尚未能确定重组方案,该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查询,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权-股权并购投资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第二大股东、董事长陈泳洪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最终方案尚未确定,存在变更或终止的可能性;公司与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亦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提交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七项议案均通过了参与大会的股东投票表决,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31)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8-032),预计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9万至1,237.5万元人民币,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业绩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上述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5、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

本版导读

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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