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公告

2018-05-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生物”)于近日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签发的关于重组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静脉给药)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康弘生物申请的重组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静脉给药)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该药物进行临床试验。获得的临床试验批件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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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组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静脉给药)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弘生物自主研发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I类生物创新药物,该药物能有效地与血管及组织中的VEGF结合,阻断由VEGF介导的促进新生血管出芽和生长的信号传递,可用于治疗各种伴病理性血管生长的实体肿瘤,如肠癌、肺癌等。

  公司在收到重组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静脉给药)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后,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药品注册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报相关资料。该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和审批的结果以及时间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对该药物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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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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