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8-05-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5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0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2018年5月21日之前,针对《问询函》所述问题予以书面回复,并对预案做相应补充。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认真准备答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且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意见,故无法在2018年5月21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相关方进行多次沟通,中介机构就《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核查、补充,仍需大量工作,故公司再次申请延期回复。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拟于2018年6月5日前回复《问询函》。

  延期回复《问询函》期间,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进一步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争取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安排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具体相关事宜,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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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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