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5-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8-55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5月2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监事。董事应参会11人,实际参会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拟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具体议案如下:

  1、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本次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次债券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本次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个续期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本次债券基础期限、发行人续期选择权行使与否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在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式发行。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发行对象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本次债券的担保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债券的上市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及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行使续期选择权、是否设置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及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担保事项、具体发行方式及申购方法、登记机构等关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2、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代表公司与有关机构处理所有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等;

  4、办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审批事宜;

  5、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7、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8、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签署合作事项相关文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通威股份签订合作事项相关协议,并由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在协议范围内开展相关合作业务。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光伏产业链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8-56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光伏产业链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1、签署协议基本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股份”)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股份”)在平等互利、绿色发展、同等优先的原则下,就多晶硅料、单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等方面进行产业链合作,拟于2018年5月28日签订《光伏产业链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签署合作事项相关文件的议案》,同意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通威股份签订合作事项相关协议,并由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在协议范围内开展相关合作业务。

  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协议签订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

  4、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

  3、注册资本:388,237.222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刘汉元

  5、主营业务:饲料加工;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水产养殖(以上项目仅限于分支机构经营);商品批发与零售;畜牧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进出口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业;广告业;太阳能发电。

  6、公司与通威股份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多晶硅料业务:通威股份向中环股份供应多晶硅料,其中2018年不低于1,400吨、2019-2021年每年约20,000-25,000吨。

  2、单晶硅片业务:中环股份向通威股份销售单晶硅片,其中2018年约2.5亿片、2019-2021年每年约7.2亿片。

  3、太阳能电池业务:通威股份向中环股份供应太阳能电池,其中2018年不低于300MW、2019-2021年每年约500MW。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与通威股份在多晶硅料、单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等方面进行产业链合作,将更好地满足公司供应链需求,同时进一步发挥公司产业链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2、本次协议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对公司2018-2021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与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8-57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4)。

  2018年5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向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5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因此,鉴于公司股东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上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登载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原定的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就增加议案后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13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15:00至2018年6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7日,在2018年6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1)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

  (2)本次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3)本次债券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4)本次债券期限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6)募集资金用途

  (7)发行方式

  (8)发行对象

  (9)本次债券的担保方式

  (10)决议有效期

  (11)债券的上市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将作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1、议案3-议案8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议案1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议案13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3)、《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 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参加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8年6月12日上午11:30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现场登记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上午9:00-15:00,登记地点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公司会议室。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世龙、蒋缘

  电话:022-23789787

  传真:022-23789786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9”,投票简称为“中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我本人出席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一、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二、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三、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四、对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具体指示:

  ■

  五、如果委托人对上述第四项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是/否):

  六、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七、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本版导读

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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