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5-28 来源: 作者:

  景顺长城中证800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2月7日起至2018年3月4日期间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于2018年3月5日通过了《关于景顺长城中证800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3月6日,并于2018年3月7日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于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4月16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3月7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景顺长城中证800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并于2018年5月18日发布了《景顺长城中证800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关于本基金清算的详细内容请参见该日发布的清算报告。

  本基金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其基金现金红利发放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6月1日,发放日为2018年6月8日。同时,为维护本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补足上述清算资金发放方式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本次每百份景顺长城中证800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210.004元。

  本基金本次财产分配后,若出现停牌股票整体变现金额高于基金管理人为其垫付金额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约定再次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届时发布的有关公告。剩余财产全部分配完毕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8日

  

  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2月7日起至2018年3月4日期间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于2018年3月5日通过了《关于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3月6日,并于2018年3月7日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于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4月16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3月7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并于2018年5月18日发布了《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关于本基金清算的详细内容请参见该日发布的清算报告。

  本基金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其基金现金红利发放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6月1日,发放日为2018年6月8日。同时,为维护本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补足上述清算资金发放方式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本次每百份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143.124元。

  本基金本次财产分配后,若出现停牌股票整体变现金额高于基金管理人为其垫付金额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约定再次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届时发布的有关公告。剩余财产全部分配完毕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8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2月7日起至2018年3月4日期间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于2018年3月5日通过了《关于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议案》,本基金自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4月16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本基金已于2018年5月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1078号),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5月21日刊登了《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本次剩余财产清盘总金额为人民币39,193,713.10元,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其现金清盘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本次剩余财产清盘资金,本次剩余财产清盘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5月29日,本次剩余财产清盘资金发放日为2018年5月30日。

  本基金本次财产分配后,若出现停牌股票整体变现金额高于基金管理人为其垫付金额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约定再次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届时发布的有关公告。剩余财产全部分配完毕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协商一致,自2018年5月28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国泰君安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活动时间、优惠费率以国泰君安的规定为准。相关优惠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二、优惠活动内容

  1、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国泰君安柜台及非柜台渠道一次性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有费率1折优惠。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国泰君安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一次性申购手续费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

  2、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此次公告的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www.gtja.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事宜,敬请投资者留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2018-05-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