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5-28 来源: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05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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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05月28日起恢复办理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取消自2018年05月25日起本基金在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金额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的限制。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反洗钱工作管理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6〕110号)中相关反洗钱工作规范要求,金融机构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客户办理业务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身份资料保存等工作,及时提示客户按照相关规定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结束后,客户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将停止使用,客户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换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应当中止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做如下提醒:

  (一)广大客户,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您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客户如已办理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后,客户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将停止使用,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应当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并持新版营业执照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同时,本公司提请投资者留意,及时更新或补充在我司预留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寄送地址、固定电话等各项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接收我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服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免长途费),也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s://www.ph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8日

  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结果暨鹏华

  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发布《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对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转型为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沪深300指数基金” 或“本基金”)。 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终止分级运作,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由基金管理人办理,现将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结果

  本次鹏华新丝路份额的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基金管理人2018 年5 月22日发布的《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的提示性公告》规定,2018 年5月24日,鹏华新丝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72127827元,据此计算的鹏华新丝路份额的折算比例为0.72127827,折算后,鹏华新丝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 份鹏华新丝路份额相应减少至0.72127827 份。折算前,鹏华新丝路份额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652,363.96份,折算后,鹏华新丝路份额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076,928.07份。

  本次鹏华新丝路A份额的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基金管理人2018 年5 月22日发布的《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的提示性公告》规定,2018 年5月24日,鹏华新丝路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3279452元,据此计算的鹏华新丝路A份额的折算比例为1.03279452,折算后,鹏华新丝路A份额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 份鹏华新丝路A份额相应增加至1.03279452份。折算前,鹏华新丝路A份额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380,169.00份,折算后,鹏华新丝路份额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458,225.57份。

  本次鹏华新丝路B份额的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基金管理人2018 年5 月22日发布的《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的提示性公告》规定,2018 年5月24日,鹏华新丝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40920548元,据此计算的鹏华新丝路B份额的折算比例为0.40920548,折算后,鹏华新丝路份额B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 份鹏华新丝路B份额相应减少至0.40920548份。折算前,鹏华新丝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380,169.00份,折算后,鹏华新丝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总额为973,977.91份。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 年5月24日日终折算完成后,对投资者持有的原鹏华新丝路份额(502026),鹏华新丝路A份额(502027),鹏华新丝路B份额(502028)变更登记为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完成变更登记后的基金代码为005870,基金份额总额为7,509,131.55份,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原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鹏华基金客户服务热线查询经登记机构确认的变更后的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二、关于《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21号)准予变更注册。《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的次一工作日起,即2018年5月25日起生效,同日,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更名为“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

  基金管理人自《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即2018年5月25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约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关于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相关规定,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转型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8日

本版导读

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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