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系列)

2018-05-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8-049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通知,建新集团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2、建新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累计情况

  建新集团持有本公司466,139,24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0.99%,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为4,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35%,该股份解除质押后,建新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360,000,000股(其中含存管部股改临时保管股份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31.65%。

  3、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情况

  截止2018年5月25日,建新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无拍卖或设定信托情形,存在股份被冻结情形,具体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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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

  根据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陇南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6)甘12民破字01-10号】,裁定批准建新集团重整计划及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号),建新集团引进重整方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控股”),五个月内重整资金到位,之后陇南中院将根据批准并发生法律效力的重整计划,并在偿债资金支付后,向工商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建新集团的股权变更手续,股权变更手续完成后,国城控股将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73.98%的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国城控股,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吴城。

  截止2018年5月25日,建新集团管理人已收到破产重整偿债资金42.50亿元。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建新集团有关股权变更的通知,建新集团在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8-050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组基本情况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于2016年10月27日向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陇南中院”)申请破产重整,陇南中院于2016年12月2日出具受理破产重整的裁定书【(2016)甘12民破字01号】,裁定受理建新集团重整申请;2017年12月25日陇南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6)甘12民破字01-10号】,裁定批准债务人建新集团的重整计划及修正案,重整计划草案确定由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控股”)作为重整方对建新集团进行重整(裁定内容及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号)。根据相关安排,重整计划经陇南中院裁定批准5个月内,重整方应到位偿债资金42.50亿元。

  二、重组进展情况

  现接建新集团管理人通知,截至2018年5月25日,建新集团管理人已收到破产重整偿债资金42.50亿元。根据重整计划及修正案的规定,重整资金到位后,陇南中院将根据批准并发生法律效力的重整计划,并在偿债资金支付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执行通知书,办理建新集团股权工商变更手续。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建新集团股权过户完成的通知,公司将密切关注建新集团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建新集团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该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建新集团股权过户完成后,国城控股将通过建新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466,139,24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0.99%,加上国城控股因参与建新集团破产重整触发要约收购的本公司375,160,51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32.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建新矿业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号),国城控股间接和直接持有本公司73.98%的股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吴城,具体建新集团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情况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请投资者详见后续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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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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