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公告

2018-05-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的通知,招商局集团拟以其直接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为标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

  招商局集团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10%。根据招商局集团通知,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换股期内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交换为公司股票。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最终的发行方案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关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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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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