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5-28 来源: 作者:

  (上接B18版)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三)、转型后基金的赎回费用的结构与费用水平

  本基金的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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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7日以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7日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四)、博时慧选纯债转型前后基金合同主要内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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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博时慧选纯债的历史沿革

  博时慧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502号文注册,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慧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4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博时慧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19日生效。

  (二)基金转型有利于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

  博时慧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是一只面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销售的纯开放式基金,机构占比较大,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如发生巨额赎回,对个人投资者可能造成损失。本次转型将本基金定性为“机构定制基金”,一是满足大机构投资者的需求,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二是保护中小个人投资者的权益,避免其因不了解本基金属性而申购不适宜的基金产品。

  (三)基金转型的可行性

  1、基金转型不存在法律障碍

  依据《博时慧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法》的规定,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应当经参加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可以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因此,博时慧选纯债转型为博时慧选3个月定开债不存在法律障碍。

  2、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障碍

  本次转型不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变更,技术上实现难度较小。为实现基金转型的平稳过渡,本基金管理人已就基金变更有关的会计处理、注册登记、系统准备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做好了基金转型运作的相关准备,不存在技术障碍。

  3、变更运作方式的可行性

  博时慧选纯债转型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及转型后基金的定期开放相关特性调整其投资策略、投资限制、申购赎回规则并对基金合同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4、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本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字盖章,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博时慧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申请,并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一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议案中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三、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转型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若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事项未获通过,则本基金继续存续运作。

  (二)基金转型后运作过程中的相关运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转型后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传真:0755-83195140

  电子信箱:service@bosera.com

  网址:http://www.boser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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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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