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8-05-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5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你公司披露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拟受让和认购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趣链科技"),金额合计约12.3亿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显示,2018年4月,公司以257.6586万元、1224.5709万元,取得趣链科技0.48%股权和2.27%,趣链科技估值约5亿元,而本次公司投资趣链科技的估值约为15亿元。请公司结合趣链科技近一年估值变化情况,说明短时间内估值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

  二、公告显示,趣链科技设立于2016年7月份,主要通过区块链底层平台技术,为企业等提供区块链网络解决方案。其中,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仅184.64万元,净利润-1521.74万元,未形成经营规模和收益。请公司补充说明:1、趣链科技成立以来的主要客户、提供的具体产品或服务内容;2、趣链科技是否具备差异化的核心竞争力,技术及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是否具备商业推广的可行性;3、就目前趣链科技的估值与经营情况的差异、后续的持续经营能力的不确定等,进行重点风险提示。

  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正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回复,公司将及时披露对问询回复的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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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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