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6-0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332 公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18-054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药品GMP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敬修堂药业”)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GMP证书相关情况

  企业名称: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1.佛山市南海区黄岐镇鄱阳路249号

  2.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茶山东路7号

  认证范围:1.佛山市南海区黄岐镇鄱阳路249号:硬胶囊剂,丸剂(水丸、水蜜丸、微丸、浓缩丸),散剂,锭剂,栓剂,酊剂,灌肠剂,搽剂,片剂,中药提取车间(外用制剂)。

  2.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茶山东路7号:橡胶膏剂,洗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外用制剂)

  有效期至:2023年05月27日

  证书编号:GD20180840

  二、GMP证书所涉及的生产车间情况

  本次《药品 GMP 证书》认证范围为全厂认证,本次认证累计投入费用约人民币 1,921万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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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产品的市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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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以上资料来源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等资料;

  2、以上表格中,敬修堂药业的销售数据主要来源于敬修堂药业的内部资料;

  3、除上述已披露的资料外,公司无法从公开渠道获悉其他生产企业相关药品的生产或销售数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敬修堂药业原有《药品GMP证书》到期前全部剂型的再认证,通过GMP认证并获发《药品GMP证书》,证明敬修堂药业相关生产线满足新版GMP要求。本次《药品GMP证书》的获得,有利于其继续保持稳定的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本次获得药品 GMP 证书不会对本集团(即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各类产品/药品的投产及未来投产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码:临2018-053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白云山”、“公司”)拟通过现金支付方式购买ALLIANCE BMP LIMITED(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广州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医药”或“标的公司”)30%股权以及同时向ALLIANCE BMP LIMITED授出一项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广州医药余下的全部20%股权的售股权。上述事宜已经2017年1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4月9日通过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的审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项目已完成交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交割情况

  (一)交割的时间

  本次交易的交割日为2018年5月31日。

  (二)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公司已于交割日,按照《转让合同》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了转让价款。

  (三)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广州医药就本次交易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广州医药成为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

  二、中介机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广药白云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决策、审批以及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按照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相关协议履行交割程序,相关的交割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相关的后续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二)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本次交易的实施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30%股权已经过户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相关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交易各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4日

本版导读

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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