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8-07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根据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计算公式为:调整后每10股派发现金比例(1.499980元)=转股前公司总股本(881,851,515股)×调整前每10股派发现金比例(1.500000元)÷转股后公司总股本(881,863,218股);调整后每10股转增股本比例(6.999907股)=转股前公司总股本(881,851,515股)×调整前每10股转增股本比例(7.000000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881,863,218股),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881,863,218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9998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32,277,718.97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999907股,合计转增股本617,296,051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499,159,269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1,863,2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999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4998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a;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999907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9999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4999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81,863,21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499,159,269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6月2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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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11日至登记日:2018年6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6月20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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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499,159,269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8264元。
九、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雨虹转债,债券代码:128016)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雨虹转债”转股价格:38.48元/股,调整后“雨虹转债”转股价格:22.55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18年6月20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雨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十、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
咨询联系人:谭文彬
咨询电话:(010)85762629
传真电话:(010)85762629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8-080
债券代码:128016 债券简称:雨虹转债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雨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雨虹转债”转股价格为:38.48元/股
调整后“雨虹转债”转股价格为:22.55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18年6月20日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公开发行了18,4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雨虹转债;债券代码:128016)。根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对雨虹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鉴于公司将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999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999907股,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0日。根据上述规定,雨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38.48元/股调整为22.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18年6月20日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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