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保信息的补充公告

2018-06-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内容予以补充披露如下: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1)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环评批复时间:2009年08月31日

  2)审批文号:呼环表字2009【86】号

  3)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日期:2012年10月09日

  4)验收文件:牙克石市环境保护局文件(牙环验字【2012】38号)《关于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热电公司技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5)验收批复主要内容: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牙克石市环境保护局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保证公司、矿区乃至周边地区生活环境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提高对突发应急事故处理能力和采取有效控制处理措施,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确保应急处理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维护正常生产和社会稳定,五九集团制定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总则》。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要求,五九集团对所排放的污染物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并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方式为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方式,自动监测为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进行运维,承担委托运维的单位名称为北京兴硅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手工监测为企业委托监测,委托监测的单位名称为呼伦贝尔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7)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补充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因本次补充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更新后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

本版导读

20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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