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星海:夯实跨境监管合作法律基础

2018-06-14 来源: 作者:江聃

  证券时报记者 江聃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近日在金融监管研讨会上表示,A股纳入明晟(MSCI)指数后,证券及衍生品领域跨境监管合作的任务将更为繁重,跨境执法合作的法律基础还要进一步夯实。

  方星海表示,金融行业一旦发生系统性风险,会对经济造成巨大破坏,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因此,全球主要市场都高度关注防范系统性风险。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的跨境监管合作已经有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中国证监会积极履行跨境执法合作义务,近年来为境外监管机构提供了大量执法协助,也向境外监管机构提出了不少协助请求,在共同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方星海指出,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不断推进,内外双向跨境执法合作需求在数量和复杂程度上都有显著提升。特别是A股纳入MSCI指数后,证券及衍生品领域跨境监管合作的任务将更为繁重。当前中国证监会在跨境监管合作方面还面临着一些问题,跨境执法合作的法律基础还要进一步夯实。具体包括:由于境内外法律制度不同导致的跨境监管协作法律理解适用问题;由于各国监管体制机制不同,形成的监管执法措施手段不一致问题;跨境金融活动日益活跃,带来的监管权限划分与冲突问题等。

  方星海认为,由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历史背景、法律传统等方面的不同,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安排必然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在跨境监管合作中,一方面要通过持续的国际交流,深入理解各国资本市场的监管法律制度,不断增进共识、建立互信、避免误解;另一方面是要立足于国际法的基本理论,以尊重各国法律法规和执法权限为基础,本着相互信任的态度,朝着相互依赖的方向,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合作,尽最大努力协助境外监管机构达成监管目标。中国证监会也是本着这一理念和原则,不断在跨境监管协作的法律基础和执法体制机制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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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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